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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12篇)

时间:2024-01-20 08:32:10 作者:曼珠

在进行调研报告的撰写之前,我们需要对所研究的领域进行广泛的资料收集和分析。调研报告范文中的案例和分析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研究方法和结论。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

通过几天的调查走访,我们认为,青少年犯罪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由此可见青少年犯罪的严重程度和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严重性。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有社会、家庭、网络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也必须从多方面下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行立体的多方位治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根据调查和现有数据,青少年犯罪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我县近十年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29.7%,其中刚刚达到14岁的竟占10.5%。

2、犯罪类型多样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

3、犯罪手段智能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人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反复使用,采用高科技手段,使得青少年具有了明显的智能化。

4、犯罪心理暴力化。暴力化突出这和青少年群体特点相关,青春期较冲动,荷尔蒙分泌旺盛,所以经常会以打架斗殴方式来消解。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归结起来主要有主观、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主观原因:

1、少数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网络游戏、报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2、部分青少年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容易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交友不慎,被人利用。

3、少数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客观原因:

1、不良的家庭环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则会造成子女的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放任型家庭使青少年缺乏家庭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溺爱型家庭对孩子百般溺爱,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有的家长恨铁不成钢,不顾子女的内心感受,经常对子女大打出手。父母自身素质偏低型家庭忙于做生意或沉溺在酗酒、赌博、搓麻将上,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还有的家庭对子女的性教育采取回避的方法,缺乏用科学方法加以正确引导,使孩子不能顺利度过青春期。另外,家庭的变故,如父母离异、死亡及父母犯罪等,都有可能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精神支柱,产生孤傲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年结群而误入歧途。

2、社会的不良文化影响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黑网吧”有抬头之势,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些网吧的业主还利用各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网,对青少年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他们上网的钱是有限的,没有了钱,有的向家里人要,有的就去偷,去抢。据调查,违法青少年绝大部分是游戏迷。

3、学校对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疏忽,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许多学校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德育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疏于管理、教育。有的教育方法不当,使“后进生”无人过问或受老师及同学的冷眼看待,产生逆反心理,对学习、前途丧失信心,出现厌学、辍学现象,最终脱离学校,走入社会。流入社会后,校外教育工作又没有跟上,无人管理,从而使这些青少年滑坡堕落的危险性大大增大。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从家庭入手。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对子女必须真正承担起法定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应恩威有节,循循善诱,使子女懂世事,有礼节,且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地对待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在家庭环境中,不仅要有严教善教的家教,还需有文化、道德修养、法制观念强的好父母。在家庭环境中消除子女的犯罪的因素和条件。

2、从社会入手。社会各界都要自觉地参与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黄”、“赌”、“毒”泛滥之状况,应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净化社会环境。

3、从学校入手。要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时刻把握住他们的思想脉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们辨别是与非的能力。组织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来充实他们。

4、要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弃之不理,应结合他们具有的可塑性强、易改造的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感化、挽救上,使他们早日回归家庭,成为对社会有用之材。

犯罪调研报告范文

本文目录。

赣州市寻乌县集中学习渉稀土犯罪案件的两个调研报告。

一、犯罪年龄愈来愈低龄化。

据统计,xx年至xx年三年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xx年为7.8%,xx年为8.4%,xx年为8.9%。虽然该年龄段犯罪比例上升不是很大,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基数的逐年上升,其绝对数量已明显呈现上升趋势。

1、同时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增多。过去鲜有的未成年女性犯罪案件,近年来却不断出现。我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案件中,有女性未成年人伙同男性未成年人共同抢劫的;也有参与贩卖毒品的,甚至有伙同男性共同案件发生。

2、无业未成年人在犯罪中呈现上升趋势。xx年至xx年间,无业未成年人在当年未成年人中所占比例分别为63%、68%和74%。无业未成年人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每年还在以一定的速度上升。未成年人犯罪的惯犯和累犯较多。据统计,被查获的未成年罪犯中,有违法经历的占大多数,曾被法院判刑的也有约4.1%的比例。

3、本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屡有发生。虽然在数量上相对于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而言比较小,但所占比例都超过10%,多的年份如xx年度,本地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25%。

从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类型上呈现的特征上看。

1、犯罪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但是暴力型犯罪上升较快。综合三年间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有关数据可见,“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仍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但暴力型犯罪比例为32%、39%和49%,上升较快。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中既属于暴力犯罪,又属于侵财犯罪的抢劫罪,所占比例很大,分别为21%、25%和24%。

2、共同犯罪持续上升。据不完全统计,xx年至xx年,我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当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分别为61%、66%和69%。这说明,未成年人犯罪大多为共同犯罪,有的是成年人带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有的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另据观察,这类共同犯罪的主体往往是同一地方的人,很多是老乡,这与未成年人年龄小,依附性强有着重要关系。

3、重大案件有增多趋势。从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分析,被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近三年中分别为18.4%、14.5%和5.6%,其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刑罚,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也有出现。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在增加,案件向重大、特大发展。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案例分析。

我们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从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两个方面加以探讨,以下结合案例进行阐述。

一、社会环境和未成年人犯罪。

首先是宏观环境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强烈的变迁。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更加显得茫然不知所措。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使他们的欲望不断膨胀,但他们的能力使他们很难通过合法的手段去实现这种欲望,为了满足欲望,他们很可能不择手段,实施越轨甚至犯罪。加上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他们在与别人的比较中,体会到一种贫困感,这种心态加大了他们心理的失衡,更加促使了犯罪的发生。

【案例一】王某坤、张某州、张某雷、庞某强、孙某东、曹某成及安某均是河南来常熟打工的未成年人,到常熟没有多久。xx年某月,他们在常熟市某路段,采用拦路、拳打、脚踢、搜身等手段,抢劫手机、人民币、自行车、手表等物。共采用类似手段抢劫三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577元。承办人在审查起诉期间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供述,过来打工找不到工作,最近没钱花了,所以“在路上拦住别人搞点钱花花,反正这边人有钱。”

随着社会户口制度的逐渐放开,人口的流动性随之加大,农村到城市的迁徙正在发生。未成年人是迁徙大军的一员。像本案中的这七名犯罪嫌疑人一样,从河南等落后农村到经济开放地区打工赚钱的未成年人很多,但是,城市不可能完全吸收涌入求职市场的所有人,另外,这些寻找工作的农村剩余劳动者,往往也缺乏相应的技能适应城市的工作和生活。

其次是微观社会因素的影响。1,网络、电视、电影等传播媒介的影响。传播媒介的对未成年人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的很多行为举止都可能是从这些媒介中学习的结果。渲染暴力、淫秽等思想的传播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对青少年犯罪有很强的诱发作用。

【案例二】王某刚满16周岁,是河南籍来常打工人员。xx年春节前,由于没有钱回家了,便持刀至常熟市某乡镇一条小路上,对单身女青年实施抢劫。因该女青年没有钱,王某便对其腹部连捅数刀,并一刀将被害人喉骨割断,至被害人死亡。而后又对被害人的尸体实施奸淫。王某称,从电视上看到这样来钱快,又因为看了黄色网站才产生了想法。

纵观本案,王某这名少年的所作所为,确实荒唐至极,让一般人难以想象,剖析其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似乎只能以幼稚、无知、冲动来解释。但是这样一名年幼的孩子,为何会犯下如此的重罪,值得我们细细思考。部分传媒宣扬的暴力内容诱发了未成年人的仿效。对于成年观众而言,传媒暴力不至于引发他们对这种行为的仿效,但是对于天性爱好模仿、不喜欢循规蹈矩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很可能效法传媒所宣扬的暴力行为。一方面他们可以学习到一些犯罪技巧,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把传媒暴力作为自己行为正当化的依据。很可能在他们看来,社会充斥着暴力,自己的暴力行为也是无关紧要的。而网络淫秽文化的泛滥也是犯罪的重大诱因。网络发达以后,对有条件接触电脑的未成年人而言,只要鼠标一点,不断增加的淫秽站点就能使他们得到淫秽的文化,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淫秽文化的传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加上未成年人对性的冲动和好奇,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走上性犯罪的道路。

2、不良交往的影响。许多未成年人一开始并没有犯罪意识和犯罪动机,往往是由于朋友的引诱、唆使,才产生犯罪的动机。如案例一中提到的庞某强,一开始并没有抢劫的意识,后来在王某坤等几个朋友的引诱下,参与了一次情节,之后他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不愿意再抢,但朋友告诉他你干过一次就是犯罪,再干也是一样。经不起朋友的劝说,庞某强索性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一次又一次的参与了抢劫。

3、家庭因素的影响。家庭是人一生中接触的第一个学校,父母则是人生的第一个老师。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对于未成年人形成健康人格有莫大的帮助,如果家庭破裂、父母不合、行为不端、教育不当,都会极大阻碍未成年人的社会化,甚至会导致其越轨及犯罪行为。据调查发现,缺陷家庭即存在父母双亡或者一方亡故、分居、离婚、再婚等情况的家庭对引发未成年人犯罪起了一定的作用。家庭关爱的缺失使其心灵扭曲,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引诱,这种家庭的未成年人往往经济失去保障。另外,父母自身的缺陷和错误的家庭教育也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直接联系。有的父母自身道德败坏,吃喝嫖赌、作奸犯科,不仅很难管教子女,还可能成为子女仿效的对象。本院曾经审查起诉过类似的案件,父亲因盗窃被起诉,儿子在不久之后也同样因盗窃被起诉。还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要么过分溺爱子女,致使他们性格脆弱、任性、自私或者好逸恶劳、贪图享乐;要么对子女放任不管,致使子女性格孤僻冷漠;要么采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子女不听话动辄拳脚相加,致使孩子丧失了自尊,从而破罐子破摔、甘于堕落。

4、学校教育方面的影响。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学校的系统教育让他们学会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技能,并且在学校的长期教育下培养起一定的道德和法制观念。如果未成年人缺乏在学校受教育的机会,他们一般都会缺乏应有的社会生活技能,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上道德法制观念的薄弱,他们实施违法犯罪也就不足为怪了。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了绝大多数,这些“80后”甚至是“90后”的人,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就辍学,但不同于以往的是,念不起书不再是主要的原因,主动选择辍学却成为主要的原因。特别是在落后地区的农村,教育质量低下,加上现今大学的高收费及大量找不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外面的世界”去打工赚钱当然比坐在教室里更有诱惑力,于是有很多人选择了主动辍学,庞大的农村辍学队伍无疑造成了较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心理变化与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的生理逐渐在走向成熟,其心理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变化。在这个走向心理成熟的过程中,他们的自我意识开始强化,对父母、老师的权威开始怀疑甚至反抗;他们的自尊心变得过强,一方面希望得到尊重,另一方面却没有学会尊重别人,往往自以为是、唯我独尊;而他们的自制力确较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和支配。

面对未成年人这些心理上的变化,如果不能正确的加以引导,往往会有一些不健康的表现,甚至引发违法犯罪:一是逆反心理加强,他们可能通过对抗学校和家长,来体现自己价值;二是养成自私自利的习气,强烈的占有欲使他们无视道德法纪,为所欲为;三是呈现郁闷不乐、焦虑烦躁的心理状态,情感无所依托,情绪起伏不定;四是造成孤僻的性格、冷漠封闭的心理,遇到问题不会与人交流,而是采取极端手段去处理问题。

通过下面两个案例就可以看出上述问题。

【案例三】周某是刚从中专毕业的学生,尚未满18周岁,常熟本地人,在常熟市某汽车销售店做汽车修理工人,工作辛苦,收入尚可。但在xx年3月间,周某三次通过偷配公司财物室、经理室的钥匙盗窃公司现金、笔记本电脑等。问其参与盗窃的原因,周某坦言因为工作以后要和同事、同学出去吃喝、唱歌等,钱不够用,又不好意思问家里拿。

这个案例中的周某犯罪是由高消费引起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消费水平上令人瞠目。这与他们追求自我独立的心理不无关系,他们用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人攀比,追求高级享受。一方面加重了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滋长了不劳而获、追求享乐的风气。很明显,周某的父母没能教导孩子怎么正确的消费,也没有教导其正确的处理友情、人情关系等。而周围的消费环境,如营业性歌厅、酒吧等这些场所也刺激了周某的高消费,而这些地方正是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但却没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力。

【案例四】李某刚满15周岁,是苏北来常人员,母亲已经亡故,父亲不知去向,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在xx年4月,李某仅为被人打了一拳心里憋着生气便持刀捅了对方腹部一刀,被害人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李某说,我当时心里很委屈,他凭什么打我,我就在心里暗自打算好那天晚上要捅他一刀。当承办人问他心里有委屈怎么没有和周围的朋友说,而是准备了刀捅人时,李某说我不会和别人说这些的,他们不会帮我讲话的。

从这个因为熟人间一点点的矛盾引发的血案可以看出,李某孤僻冷漠的性格与悲剧的发生不无关系。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李某,平时没有人交流和管教,对周围人又缺乏信任。家庭的缺陷养成了李某这样的性格,缺乏疏导和沟通及强烈的自尊心使李某“憋在心里的气”无法发泄,在犯罪时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最后却用刀子解决问题。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的滋生和蔓延是复杂的家庭、学校及其他社会环境因素与特定的主体因素相互影响、交互作用的结果。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结合上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成因的分析,我们拟从社会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及未成年人自我预防四个方面阐述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思考。

一、社会预防。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重视社会和谐发展,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机关团体可以对青少年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的教育,密切关注和热情关心有不良品质和劣迹的青少年,及时发现他们的罪前征兆,如人际关系恶变、物质欲望膨胀等,及时采取措施,将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控制在酝酿与预谋阶段。另外,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一方面抓文化市场的管理,整顿黑网吧等场所,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青年之家等场所的建设,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开展正当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培养品格。与此同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同犯罪现象作斗争,新闻舆论部门等媒介要扬善除恶、弘扬社会正义之风。作为我们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不能就案办案,要积极从案件中发现新问题,多思考、多总结,与有关部门配合,通过发检察建议等形式,提醒社会各界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多出力、出好力。

二、家庭预防。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必须重视和搞好家庭教育,切实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强和发挥家庭教育在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首先,家庭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须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其次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注意方式和策略,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教育,以理服人,而不是予以责骂、讽刺,甚至毒打;最后,家长要注意以身作则。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示范作用,家长应当规范自身的行为,使自己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尽量挖掘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如果涉及到家庭方面的,尽量与家长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心理引导、疏通,防止未成年人再犯罪。

三、学校预防。

为了巩固学校这块培养国家接班人的阵地,加强学校这道防线,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加强德育教育,扭转学校教育中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只重视智育忽视德育的倾向,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2、加强文化教育。普及义务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使教育结构多元化,大力发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以满足不同岗位对不同人才的需求,增加学生的就业能力,实现学校到社会的平稳过渡。3、加强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是他们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学校中设置法制教育的课程,从小培养其知法、守法意识,使其养成守法习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要采用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工作。可以通过与各级学校联系,采用“以案说法”、“模拟法庭”、上法制课等形式,借学校这个平台,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法律。

四、未成年人自我预防。

这是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角度构筑的防线。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也越来越完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外,许多地方都颁布了地方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应当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可以使其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特别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这里应当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几个方面是不可分离的统一综合体。只有四方面相互配合、协同工作,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御体系,才能使一切有违法犯罪危险性的未成年人停止在欲犯不能的状态,及时挽救有不良行为倾向的未成年人,使其成长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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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

规章制度。

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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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下午,寻乌县召开了涉稀土犯罪案件的两个调研报告集中学习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曾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帅,县矿管、林业、国土、水保、环保等涉稀土相关部门股级以上干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了学习。

会议主要学习了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关于涉稀土犯罪案件的两个调研报告,深刻剖析了涉稀土犯罪案件的特点,总结了涉稀土犯罪案件的起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稀土监管长效机制。曾雷书记强调:一是始终绷紧“慎独、防微、检点、慎交”四根弦,筑牢防范职务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努力增强“宗旨、奉献、监督、表率”四种意识,提高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能力;三是切实抓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责任追究”四项工作,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会,全体与会同志再次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受到了教育,纷纷表示要为保护寻乌的矿产资源和绿水青山尽好责、履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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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为什么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日渐突出呢?究其原因有社会、家庭、学校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据统计,**镇今年因青少年所引发的各种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4%以上。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极其特殊的规律,表现在违法犯罪上有以下特点:一是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抢犯罪。二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明显增多。由于青少年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有的青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三是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采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四是一些青少年文化水平低,道德品质差;在不健康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下,寻求精神刺激,骄横放纵胡作非为,公开和半公开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根据**镇近两年来相关统计数据来看,青少年犯罪其主要原因:第一,社会环境和不健康的文化现象不时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日今社会难免残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不相称的丑恶现象。主要是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使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加之,见钱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一定条件和某种物质享乐的诱惑下,心血来潮,寻衅滋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xx年6月23日晚23时,杨、王、魏等人在站西路吃夜市,张、付等人骑摩托车路过此地骂了杨某一句,导致群体打架,多人受伤,其中魏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付某(现役军人)刺伤被依法逮捕。第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障碍。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青少年第一任老师,不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人格障碍。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情况下,孩子的心理畸形。三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四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五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不闻不问,任其发展。青少年在这些不良的家庭环境中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使他们变得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第三,学校缺乏给学生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近些年来,虽然在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五.五”普法教育、“法律进校园”等普法教育活动,但大多是为了应付了事,有的教育工作者本身就是法盲。加之在具体教育中缺乏联系实际,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填压式教学方式,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逃学;还有的教师歧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公开进行人格侮辱,极大地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另外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谈心式的教育。

今年8月份我县某重点中学高三学生唐某由于学校没有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变化,导致跳河身亡,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第四,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者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还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抱有想试试的好奇心理。还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服心理。众所周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引进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进步,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资本主义国家某些腐朽东西也乘虚而入,许多青少年思想单纯,世界观尚未形成,在社会各种不良因素强烈刺激下,分不清美与丑、是与非,生活空虚,精神颠倒,加之青春期狂躁情绪的驱使,一些青少年在过量的酒精刺激下,失去理智而闹事斗殴,有人借酒状胆,在半麻醉状态下临场演唱、歌曲低级,南腔北调,丑态百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有人求唱心切,不按编排顺序点歌,争先抢唱引起纠纷。xx年4月9日晚11点在**镇城区某歌舞厅,因覃某争着要唱涂某所点歌曲,涂某又坚决不让,覃某找来木匠所用釜子当场就砍,造成一人重伤,三人轻伤。故此,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第五,公复场所监管不到位。一些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场所混乱复杂,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场所单纯追求经效益,对违法犯罪活动视而不见,有的还提供方便,一些不法商贩公开出售黄色书刊、画报、淫秽制品,腐蚀毒害青少年。有的是地痞流氓独霸一方、长期在周边滋扰,一些好逸恶劳四处游荡的流氓人员,为了寻求刺激,经常出入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目无法纪,不服从场所人员管理,进场不买票,还故意起哄,捉弄客人,挑逗女青年,强拉硬扯女青年处对象交朋友,进行流氓活动,对青少年产生了诱发性的消极影响。还有暗娼嫖客引诱,一些卖淫女打扮时髦,行为轻挑,在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场所出出进进,物色嫖客,部分娱乐场所有意给青少年小恩小惠拉拢,以给门票,陪客人吃喝为诱饵把青少年拉下水,干起卖淫嫖娼勾当。我镇在配合公安部门一次扫黄打非突击检查中,发现歌厅、酒巴、夜总会等场所至少有一名暗娼,个别地方多则十几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另外管理工作失控。一些歌厅、酒巴、夜总会、网吧场所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内保工作,有的管理人员思想品质差,政治素质低,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内外勾结,扰乱治安秩序,违法治安案件明显上升。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根据**镇对二千多名违法青少年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35.3%,家庭成员或近亲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9.8%。调查中还发现,当今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其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加之我们目前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为了从根本上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认为应把握以下工作重点。第一,必须完善行政立法,采用法律手段规范青少年的行为,以达到预防范罪的目的。国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青少年法》、《青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在这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试如,有些国家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即使是为别人买,也将被处罚。我国的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和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许多青少年的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必须做好家庭教育,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育的职责。每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都纯洁得像一张白纸,畸形成长的青少年,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父母的过错。他们犯罪心理的形成,往往是大人们肆无忌惮的行为活动,有意无意间扮演了“教唆犯”、“包庇犯”的角色,是潜移默化的结果。人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首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子女。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责任人,要对孩子进行教育,父母首先要教育自己,从自身做起,学好人,做好人,做好事,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另外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教育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上受到的不良影响,关注孩子结交的朋友圈,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家庭结构失调、家长有不良恶习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有可能导致青少年人违法犯罪。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谐。第三,必须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渠道作用,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自觉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思想纲要》,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积极探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牢牢把握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做人的道理。从我镇的情况来看,中小学校虽然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但效果仍然不佳,主要是因为教员兼职多,造成时间紧迫、准备不充分、法制课太少、授课方法不当、责任心不强等,使法制教育大多流于形式。第四,必须加强社区的共建共管,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要不断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镇应主动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指到社区和辖区责任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综治、警务室在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骨干作用。经常组织青年团干、团员到社区、到学校、到辖区责任单位、到小区、到居民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以正面诱导为主,先进典范引路,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第五,必须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父母的离异。青少年渴望得到母爱和父爱,父母离异时,必须对孩子加以正确引导,教育他们正确对待父母离异的客观事实,帮助孩子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同时离异父母要多给孩子一份关爱,要避免家庭阴影笼罩到孩子的身上,保证父母离异后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离异后,其子女的心理健康应引起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重视,要认真对待,加强防范。二是要对青少年进行心理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让他们学习英雄人物,不要学“帮派义气”,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阅读一些健康的书籍、报刊、杂志。家长和教师必须注意榜样的作用,要给孩子和学生做出表率,要耐心教育他们懂礼貌、守纪律、讲道德、讲文明。三是要对青少年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开设性心理及性行为的课程。让他们了解性科学,用科学的性知识保护自己的健康。四是积极开展道德、法制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和抵制错误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家庭是子女成长和接受启蒙教育的场所,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过于苛求、简单粗暴、歧视讥讽起不到教育的作用,也会伤害他们的自尊心,激起逆反心理。

因此,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启发、诱导、鼓励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较为满意的效果。第六,必须加大文化市场监管理,保持打击“黑网吧”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网上“扫黄打非”,严格网络游戏的审批,从技术、教育、心理、文化等多层面入手,预防、干预、控制青少年网络成瘾,大力提倡“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鼓励社区、辖区责任单位为青少年开设健康网站。第七,必须加强对流动青少年的管理,要变动态情况下的管理为静态情况下的管理。对流动人员,分别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控制,防止犯罪。如对后进生、辍学生应由学校牵头负责接回学校继续就读;对闲散的青少年,应由户籍地和到达地的劳动、派出所等部门协同处理,是童工的应辞退返乡;对失足的青少年犯罪人员应依据事实,尽量判缓刑,落实就学就业;对在劳改、劳教等人员应不间断进行跟踪帮教,建立教育考察档案材料,促进彻底改造,防止走上社会重新犯罪。第八,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实践研究。要站在高起点上,研究预测更长时期我镇青少年犯罪的趋势、规律以及类型特点,如暴力犯罪、智能化犯罪、低龄化犯罪等。同时,解决青少年犯罪案件在调查、讯问、辩护、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系统、不规范等问题。

痛定思痛,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国兴”。这些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强调的“谁主管、谁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等原则,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从我镇犯罪青少年社会调查中看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面向未来的百年大计。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学校、家庭、社会全面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以教育预防为主,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不断改善社会环境,消除各种消极影响。唯有这样,才能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从现实生活中我们休会到,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又无法回避。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青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时刻加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镇方略,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奋斗,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我们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传统优势,用心、用力、用情去做好预防青少犯罪工作。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做出新的贡献!

对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我县2002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立案13人,2003年立案7人,2004年第一季度就达到18人(其中6人为在校学生)。有轻微违法,没有立案的更多,呈上升趋势。为此,县政协把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研列为200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得到了县委的批准和支持。近日,县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邀请县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文体局和博湖镇等有关部门领导,对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认真研究和分析了我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方法:

这次调研活动采取了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家长、询问犯罪嫌疑人、突击检查网吧等多种形式,由于接触面广,了解了较多的实情。

调研组首先来到博湖中学,用了一天的时间,分别与博湖中学教师、学生进行了座谈,共同探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对策。并于当晚深夜,组织调研组部分成员对全县三家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除“e家”没发现学生外,在“科普”发现5名学生,“五彩鱼”发现1名学生。由于业主对进入者没有按规定实行身份证登记制度,不能确定其它上网人员还有无未成年人。

第二天,调研组分成三个小组走访了部分优秀学生和表现较差学生的家长,询问了少数在押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了解了其家庭教育情况、生活情况等。

根据调研的情况,调研组认为,导致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部分青少年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交友不慎,很容易被人利用,今年所发生的一起团伙盗窃案中,就有两个学生是被人利用而犯罪的。

2、少数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3、少数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再加上易冲动,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去年博湖中学一学生以刀伤人就是这一情况。

(二)客观原因:

1、家庭教育不当。(1)、家长教育方法不好。一种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袒护和娇纵,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第二种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无情的谩骂毒打,甚至赶出家门。(2)、家长监护不力。有的父母在外打工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孩子几天不回家,也不过问;(3)、有的家庭教育环境恶劣。如单亲家庭、不和睦家庭,致使孩子心理受严重伤害;(4)、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5)、有的家长平时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主动与学校、班主任联系,了解其子女在校表现,一旦孩子出事,就把发生问题的责任都推给学校。

2、学校教育有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为了应付考试,有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二是学校监管不力。主动和学生家长联系不够,和治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少,其结果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起不到防微杜渐作用。三是学校法制、思想道德教育不够,课时少,且形式呆板、效果差。据悉,目前博湖中学只有初中二年级安排有法制教育课,其它年级都没有课时安排。四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较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轻则讽刺挖苦、状告家长,重则打骂、赶出教室,致使少数学生厌学、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3、社会诱因的侵蚀。(1)、近年来,社会上不良风气对青少年有腐蚀作用。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特别是音响制品和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有些网吧的业主还利用各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网,并给买烟、买食品、开夜场等,致使他们“乐不思蜀”,学习没心思,整天想着上网、玩游戏,成瘾者就如同吸毒一样,对孩子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博湖中学出现过学生半夜从宿舍二楼跳窗出去上网的事件,可见网吧对学生的吸引力之强。他们上网的钱是有限的,没有了钱,有的向家里人要,有的就去偷,去抢。据我们调查,违法青少年,绝大部分是游戏迷。如今年所破获的一个青少年团伙盗窃商店案,当晚盗窃来的钱,当晚就直奔网吧。(2)、我县缺少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课余时间无处可去。博湖中学有2300多学生,只有两个篮球场和十几个乒乓球案。(3)、少数学生在外租房,造成学校、家长监管失控,极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年破获的一个青少年盗窃团伙,就是因为不愿意受家长、学校的约束,方便玩,才合伙租房,结果没钱就去偷。(4)、文化路横穿博湖中学,造成中学不能进行封闭管理,一些社会青年随意进出,尤其是晚自习以后,他们对一些学生进行欺诈和拐带,影响很不好。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从苗头抓起,抓紧抓实,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1、加强法制教育。第一、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课时,采取多种形式,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政治思想觉悟,以期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二、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水平;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特别是后进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要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在目前情况下,可以让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一些学生的不良心理(博湖中学张战科老师是个不错的人选)。

第三、学校最好采取封闭式管理,减少外界的干扰。绝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建议封闭文化南路,由博湖中学管理建设该路段,防止外人随意进出校区。

第四、学校尽量少用开除的方式处理有问题学生,把他们推向社会是不明智之举,这样不但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可能给社会造成更大危害。

第五、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要形成制度,多进行家访,及时召开家长会。平时以电话、书信的形式与家长联系。要办好家长学校,积极指导家长搞好子女的家庭教育。

2、努力改造社区环境。首先,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第三、治安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第四、县上要努力争取尽快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并投入使用。博湖中学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免费对学生开放其计算机房,并尽快多建设一些体育活动场所。第五、文化部门对网吧等场所应进行严管重罚,坚决制止诱惑、唆使、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

在校生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在校生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现象比较明显。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况。由于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关部门应给予关注。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5.44% 。

(一) 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第二次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 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罪现象明显。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数的22.5%;6年至10年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17.5%。

(三) 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由此可以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 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由于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五) 从犯罪动机上看,再次犯罪的动机比较单一。犯罪嫌疑人在初次犯罪时的动机比较多样:有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而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

(六) 在校生初次犯罪后绝大多数流向社会,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原本就缺乏监督约束。在实践中,在校生一旦犯罪,就被打入另类:或是被送往工读学校,或是被开除学籍推向社会(一般学校都有规定,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要开除学籍,判处缓刑也不例外)。而不愿接受工读学校严格的管理而拒绝入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等同于流向社会。实质上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这部分未成年人更容易再次犯罪。而未成年外来京务工人员来京后处于游荡状态,没有相应监督机构,在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很多会再次犯罪,成为惯犯。

(七) 暴力型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多受过相似暴力侵害。犯罪学生所在学校的周边,往往存在不良社会氛围:如高年级同学或退学同学的拦路滋扰,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等,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尤为严重。由于学校及相关部门没有有效措施,或是没有长效治理机制,致使一些受害未成年人思想发生变化,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犯罪,反过来拉帮结派,以暴治暴,从暴力受害人转为加害人。

(八) 犯罪主体的家庭教育多存在问题。不论是来自离异家庭还是普通家庭,普遍存在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管理或是只知虚寒问暖、对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的状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家长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正确的教育引导,没能及时将未成年人引向正途。

(一) 犯罪未成年人的二次污染情况值得忧虑。一些未成年人由于交友不慎或是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或是执行刑罚期间,在牢房内受到同号犯人的教唆、传染,会沾染上很多不良习气,甚至学习到各种犯罪的方法。等到其刑满释放时已经变成五毒俱全的社会不稳定人员。这样的关押环境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改造。

(二) 令人惊异的是,一些未成年人不以坐牢为耻。坐牢前受气挨打、坐牢后扬眉吐气的奇特现象使部分未成年人沉溺于扬眉吐气的快乐中。一些问题少年和社会青年有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心理,对在校学生颐指气使、连打带骂,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则存在惧怕心理,唯唯诺诺。由于未成年人思想单纯,不会体会到受刑事处罚对自己一生的长久影响,在短期内会认为坐牢反而使自己在朋友和欺负过自己的敌人人面前有了炫耀的资本,可以召集众多社会青年对以前欺负过自己的人进行报复,而不必担心遭受袭击。

(三) 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正确认识从轻减轻处罚的涵义。在其 看来,犯罪被抓也不过是被取保候审再被判处缓刑,不用坐牢也不用受苦。在心理辅导没有跟上的情况下,法律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威慑力大大减弱,使未成年人产生犯罪也不是什么大事的思想。

(四) 沿袭以前的不良生活习惯和朋友圈子,是重新犯罪的重要诱因。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后或是刑满释放后,多赋闲在家,一时难以重新回归社会,而原来的朋友都找上门来,不良生活习惯继续延续,未成年人的行为就在不构成犯罪与构成犯罪的边缘徘徊,很容易再次触犯法律。

(五)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里矫正工作缺失严重。在现阶段,单纯法律惩罚不能达到教育矫正目的;而学校老师在课余的简单说教,无法成功完成心理矫正辅导;如果家庭又没有做到耐心帮助和教育(有的甚至没有家长关心),又将其推向学校和社会,未成年人有一种被抛弃感,继而在不良社会青年的小团体中寻求归属,为其重新犯罪埋下了伏笔。

(六) 学校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治理缺乏实效。在当前的一些学校,老师们在保证教学质量之余,多以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安全为标准进行管理,对学生走出校园后遇到的问题无暇顾及,使得学校周围发生的社会青年滋扰学生现象比较突出。学生轻则被抢走小额金钱,重则被殴打至伤,严重危害了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人生观,使一些人形成暴力至上的思想,进而发展为以暴制暴,从受害人变为加害人。

县城毒品犯罪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按照__“4·13”重要讲话的要求,为服务好xx建设自贸区(港)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_会xx年监督计划和《xx县_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近日,本人组织调研组,对全县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进行调研,通过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实地察看和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县禁毒三年大会战情况。现将调研组情况报告如下:

有效遏制,但由于涉毒人员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_违法犯罪越来越隐蔽,加大了查缉和打击难度。特别是查获来源于三亚的_有增不减,合成_较为突出;在_流向上:嫌疑人从三亚等地货主处购买_后在本县分销向沿海各镇和县城地区情况较突出。

二、工作与成效从调研情况来看,在县委、县政府的果断决策和周密部署下,自xx年以来,全县上下围绕“八严工程”,扎实开展禁毒斗争,取得较好战果,_蔓延、_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禁毒斗争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扭转,_对社会的危害得到明显控制,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明显提升。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吴川祝书记多次对禁毒三年大会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县禁毒工作,大会战指挥中心实行“月调度季小结”工作制度,确保指挥效果。各镇居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

成“兵临城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禁毒斗争局面,共破获_案件x宗,其中破获省级目标案件x宗、特大案件x宗、重大案件11宗,团伙案件x起,抓获_犯罪嫌疑人x人,共缴获_x克、_x克、_x克、_x克,麻古x、_x克、开心果x粒(x克)等各类_xx克。

3、强化堵源,遏制_。全县突出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堵源截流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联合县邮政、商务、边防等部门对_堵截查缉力度,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建立公安局禁毒、边防、刑警、巡警、交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联合查辑_工作机制,切断违法犯罪人员和涉案车辆、危险邮件及物品的出入渠道,严防_从海上、陆地流入我县。

4、加大严收,实现目标。全县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开展“大收戒”、“大收治”行动。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县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现场办公,县政府决定拨付600万元作为县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区改造项目经费,积极推动强制戒毒场所、病残人员收治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留死角,努力满足对强戒人员和病残人员的收戒收治的需要。

5、、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全县成立了县、镇、社区三级禁毒工作办公室,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为抓手,努力管控吸毒人员,发挥利国、抱由、九所、黄流、佛罗、莺歌海镇等6个省、县两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社区戒毒率和社区康复率分别达到x%和x%,最大限度萎缩_消费市场。

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努力推进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禁毒的意识和自觉抵制_的能力,各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公共场所,切实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和禁毒大会战成果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日渐浓厚的禁毒防毒社会氛围。

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令》总体部署,根据《xx省打击_犯罪奖励办法》,县禁毒委对禁毒三年大会战进行阶段性总结、评比、表彰,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贡献突出的该重用的重用、该记功的记功、该提拔的提拔。全县共收到举报线索x条,根据线索破获涉毒案件x宗,奖励举报人x名,奖励举报金额x万元。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对成绩突出的参战单位给予经费倾斜,已给x个单位增拨禁毒经费共x万。

三、存在问题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县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在充分肯定取得成效的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的毒情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是由于_消费市场不断萎缩,_流量不断减少,客观上也导致本地_价格飙升,_人员铤而走险的风险加大;二是打击_犯罪,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打击轻深挖的现象;三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专职人员配备不够到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没有很好形成长效的管理帮教、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等工作机制;四是社会上主动接纳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积极性不高,全社会参与禁毒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和单位还存在思想认识、重视程度、禁毒措施落实等方面缺位的问题,农村、社区、居(农垦)。

等基层组织在开展全社会参与禁毒工作,创建“无毒村”、“无毒社区(居)”等方面工作力度不够大,信心略显不足。

五是各镇党委政府及禁毒大会战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禁毒责任制力度不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意见建议在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中,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禁毒三年大会战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xx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大举措,为推进xx“一巩双创”营造氛围,狠抓落实,全面实现全省三年禁毒大会战的各项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习_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必须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_“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预防管控、打击整治、堵源截流、戒毒康复、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工作于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确保禁毒大会战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县城毒品犯罪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2月20日,我按照学校的要求来到榆树市公安局刑警队实习,在刑警队实习期间曾多次接触_犯罪,在备勤以及休息时间,我着重关注了一下关于_犯罪的一些相关知识,根据自身了解与感受,在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_是指_、_、_(_)、_、_、_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_品和精神药品。其中,传统_是指_、_、_、_等已在全球滥用几十年的_;新型_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_、_类_,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使用后会使人体产生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后人体会对之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如_、_、_(_)等。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_,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_的危害。

一方面,吸食_后能使人产生依赖性,难以戒掉;同时吸毒还是严重传染病特别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渠道,吸毒者常共用针头注射引起交叉感染,或是卖淫、_而传播艾滋病毒。从某种意义上说,吸毒比战争、地震、水灾、瘟疫等灾害更可怕、更残酷、更具毁灭性。另一方面,_犯罪耗费大量资财,诱发其它违法犯罪的产生。另外,吸毒人员为维持吸毒需要,许多吸毒人员走上以贩养吸、抢劫、盗窃、卖淫等违法犯罪道路,导致因_犯罪滋生了许多新的犯罪,给社会管理和安全稳定带来了更大的隐患和新的挑战。

(一)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_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_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_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_活动扰乱社会治安:_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二、吸毒的成因。

人和_,一个是主体一个是客体,它们是构成吸毒行为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因素。如果没有_对人体的作用,自然就不会产生吸毒行为。而作为主体的人之所以对_的诱惑产生两种不同的反应——拒绝诱惑或接受诱惑,是由人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决定的。主观因素是指吸毒者的生理和心理变化;客观原因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二者相互作用,使吸毒者在“人群中表现出特异的流行病学特征”。

(一)_本身的原因。

_之所以禁而不止,主要是由于_作用于人体神经系统后产生药物依赖造成的。所谓药物依赖即人们常说的“毒瘾”,是指人们由于经常使用_而形成的周期性极度兴奋状态,这种兴奋状态只能靠补充新的_,否则将使吸毒者遭受到一系列难以承受的生理和心理反应。_的药物依赖有两个方面:_的生理依赖和_的心理依赖。

1、_的心理依赖。

_作用于人体后,使人的精神和情绪发生改变,甚至能够使吸毒者体验到一种异常欣快感。这种异常欣快感不仅使他们摆脱了现实的烦恼、紧张、低落的情绪,而且还使他们在感觉天地里进行了一次“美妙的幻游”。由于多数_有耐药性,吸毒者必须不断加大剂量才能重新体验到吸毒的快感。但大剂量使用_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然而_给他们带来的感觉太美妙,驱使他们不借任何代价重新摄入新的_来重复_带给他们的美妙感觉。吸毒者对_的这种饥饿感即是医学上所说的心理依赖。不同类型的_对人体神经系统的作用不同,吸毒者对不同类型_产生的心理依赖的大小也有所不同。

2、_的生理依赖。

_的生理依赖是指吸毒者长期使用_后,习惯了_作用于他们的感觉。他们必须依靠补充新的_,一旦戒断_将使他们遭受到一系列难以承受的生理反应。不同类型_的戒断反应不同,程度也不一样.因为戒断_给吸毒者带来了难以承受的生理反应,所以一旦吸毒上瘾,他们就很难摆脱_恶魔般的纠缠。此外,难以承受的戒断反应也为毒瘾治疗设置了难以越的障碍。

(二)人的主观因素。

在吸毒者中,以医疗治病为目的而染上毒瘾的不乏其人。众所周知,_有镇痛、镇静和止泻之功效。有的人就是为治病“吸了几口烟”而染上毒瘾,悔恨终生。在我国农村,不少人把自己栽种或买来的_加工制作成小药丸,以备病痛时服用。但是,由于缺乏严格的控制和科学的使用方法,很多人便在治病的同时又染上了毒“病”,欲拔不能。

在众多吸毒者中,受人引诱而开始吸毒的人占有最大的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们对_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对那些以隐蔽手段送上来的_也缺乏应有的警惕。从根本上讲,此类吸毒人在最初对_是持排斥心理的,但当其吸毒成瘾后,有的便甘愿在烟雾中沉沦,另有的虽然悔恨交加,却常常是欲罢不能了。

人是一切行为的主体,所以任何行为的产生无论是正常行为还是偏离行为,作为个体的人都要为他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个体的人是由生理和心理两部分组成的,它们是人们行为的准备过程。吸毒作为一种偏离行为是由人们生理病变和反常心理活动引起的。科布尔的研究表明,在被调查的吸毒者中,有86%的人在吸毒以前就是精神不正常者,日本对因_犯罪而被判刑的人进行诊断的结果是,精神不正常者、意志薄弱者和有精神病变的男性为%,女性为58%。由于人们的心理、生理变化不同,构成丁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正因为这种差别,使人们共同面对_“诱惑”时产生完全不同的反应。

(三)、吸毒的客观因素。

1、享乐主义助长了吸毒之风。

2、现代生产和生活的快节奏,加剧了人们精神和心理压力。

经济加速发展带来的一个后果是人们生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随着人们生产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心理紧张程度也随之增加。为了使紧张的心理得到宣泄和缓解,吸毒便当为一种选择,这是因为_具有兴奋神经、缓解心理紧张的作用。

3、极端个人主义膨胀。

极端个人主义,是导致人们心理压力加大、享乐主义产生的主要原因。个人主义是美国和西方社会中起支配作用的伦理道德原则。个人主义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个人自由、自我奋斗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三、_的动机。

贩卖_是刑法规定的十二种_犯罪中最主要、最严重的_犯罪,也是危害社会最大的一种犯罪。可以说,其他_违法犯罪行为都与贩卖_有关或者是为了实施贩卖_而产生的。从我市被查获的贩卖_案件看,90%以上的_者为盐城本地人。深入研究其贩卖_的内外在诱因,对从根源上遏制_泛滥,增强其犯罪早期的社会预防性和打击各种_违法犯罪研判的针对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偏常的金钱物质需要,是贩卖_动机生成的心理动因。

心理学表明:“人的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需要上升为动机并驱动人产生行为”。一般来讲,人们在正常的社会环境当中都有一定的行为准则,这个行为准则某种程度就是“是”与“非”的界限,人们的需求所产生的行为动机正常就被界定在这准则之内。而_者,我们通过一系列个案调查表明,不论男女老少,他们人生观、价值观都已严重扭曲,懒惰怕苦,不思进取,又追求超越自身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的物质享乐是他们的共性特征,他们对金钱物质的欲望明显与众不同,偏离常人。这种偏常的金钱物质欲望一旦上升为主导需要,就会成为推动其去积极行动以满足自身内在需要的动机。在这动机的强烈驱使下,就会千方百计的寻找既不要付出多大的辛劳,又能迅速“致富”的捷径。因此,贩卖_的高额利润牢牢的吸引了他们的目光。在苏南、上海等地,1克_350元左右,1粒_30元左右,贩卖到盐城就分别上升到1000元/克、100元/粒左右,如果从云南、四川、广东等地进货,利润空间将更大。内在对金钱物质的偏常欲望和外部可能实施的条件和目标,强烈驱使着贩卖_心理动因的形成。

(二)、法制道德观念淡漠,是贩卖_犯罪形成的思想基础。

从我们几年来实际办案中可以看出,贩卖_的人一般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未经改造好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恶性未改,贼心不死,毫无悔过之心,并对社会有一定仇视心态;第二类是四十岁以下的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无固定职业,游手好闲,不思正道,总希望天上掉“馅饼”,对自身的境况埋怨政府,埋怨他人,埋怨社会,有强烈的不满情绪和妒嫉心理;第三类是吸毒成瘾人员,这些“瘾君子”染上_后,对每日上百元,每月数千元的_高额消费,无法长期承受,强烈的“毒瘾”迫使他们想方设法去筹措毒资。于是威逼亲人,敲诈朋友,偷盗抢劫,坐台卖淫等手段无所不用,有的走上了“以贩养吸”的岐途。这三类人透析其深刻的思想根源,都有比较共同的特性,一是受教育少文化水平低,绝大多数为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他们的思想、思维方式偏激,对社会一些事物、现象不能客观、辩证地分析评价,对自身的状况不能清醒理智看待,对自己的行为控制力较差,是非不辩,好坏不分。二是亲情、友情关怀少,生活交往圈子较为灰暗。这类人群一般都有违法犯罪劣迹,且不思悔改,亲人朋友对他们的帮教劝导收效甚微,一定程度上伤透了亲朋的心。因此,对他们的关怀也日益减少,他们自身对这种人世间最珍贵的情感,也日渐淡漠,有的冷漠的让人心寒。在这种缺失温情亲情生活环境下,新交往的往往都是一些不务正业、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相互间的长期往来,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其思想蜕变。三是接受社会性教育少,法制观念,社会道德观念十分淡漠。由于他们长期闲游于社会,接受有组织的较为规范的教育几乎为零,对社会面的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也充耳不闻。他们的思维、行为都是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对社会、家庭无所谓责任感,法律、道德概念在头脑中非常模糊。这些负面因素,构成了其_犯罪动机的思想基础。

(三)、_消费市场不断扩展,是_犯罪动机形成的外在诱因。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西方不健康的社会观念、丑恶的社会现象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不可避免的对我国社会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其中,_问题也在我国禁绝30年后又死灰复燃,并从最初在西南数省的过境走私和贩运逐步扩展到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制造、贩卖和吸食_的现象。特别是到了90年代,_、_、氯胺胴(_)等新型_的出现,进一步剌激了_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展。就我们榆树市,自97年成立禁毒支队普查登记在册吸毒人数仅15名,到目前已猛增至800余人。按照国际习惯的理论推算,一个显现的吸毒人员背后有3至10名未经查获的隐形吸毒人员,我们按保守的5倍推算,盐城就有4000多名吸毒者。每人日均吸食一次_按克计,每天全市_需求量就达200克左右,按每克1000元,日均消费达20万元。如再加上吸食_、_、_等新型_的消费,日均耗费则远远大于此数。_犯罪活动造就了成千的吸毒者,不断增多的吸毒者又刺激_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展,从而极大的诱惑着_们去铤而走险获取暴利。

综上所述,打击_犯罪活动,有效的遏制_泛滥,不仅需要我们_门不断增强缉毒破案的打击力度,更需要全社会各方力量对这类高危人群的帮助、教育和关注,尽可能堵绝_犯罪于萌芽状态,尽可能减少_活动的滋生。

四、_犯罪的预防。

_的危害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公害,禁毒工作已经不仅仅是公安、边防、海关等传统意义上禁毒职能部门的事,需要动员和利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开展禁毒专项行动,不断打击_犯罪活动。

(一)加强禁毒宣传。目前,_的严重危害性尚未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高度重视,在_犯罪的防控上还没有形成一整套有力的措施。禁毒宣传社会化程度高,综合性强,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单位、场所等协力支持,发挥各自在社会中的作用。

(二)大力开展禁毒专项行动。

(三)加强对走私、贩运_打击力度。_犯罪中,_者是联系沟通_的种植、制造和吸食者的桥梁和纽带,没有_者,_的非法种植、制毒场所和需求市场将失去存在的条件和基础,_者是_犯罪中的罪魁祸首,应是_犯罪中的重点打击对象。

(四)严厉打击制毒犯罪。要从制毒的原料、资金、设备、技术人员、制毒窝点等着手,社会各职能部门联动,加强对制毒的原料、相关设备、麻醉、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厉查处,对造成损害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对擅自运输和非法贩卖、制造的要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从社会层面减少弱势群体_犯罪的滋生。在我国,城市社会保障整体水平较低,导致许多无业人员和下岗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走上了_犯罪道路,从这个层面上说,禁毒与解决生活困难是我国_犯罪不可回避的命题。在城市要提高福利、社会保障水平,政府积极为无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解决生活之忧。在农村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解决贫困人员温饱,要加强政策倾斜力度,使他们面对_犯罪高额利诱不参与,有效杜绝_犯罪在弱势人群中的滋生。

(六)开展多种形式戒毒。包括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等各种方法。

(七)加强国际禁毒合作。_犯罪已经是世界性问题我国周边国家有大片的毒源,国际_组织向我国渗透是必然的,要遏制_犯罪,就要加强国际间禁毒执法合作,完善国际禁毒合作机制,积极参加国际_问题的会议,有助于打击和破获较大的国际_案。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越来越多,青少年犯罪率也处于居高不下的态势,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同时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的一个难题,笔者通过对那坡县人民法院近五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分析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及原因,并针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几点建议。

20xx年11510.66%。

20xx年51423.52%。

20xx年51433.50%。

20xx年21461.37%。

20xx年81515.29%。

二、那坡县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呈不稳定趋势。20xx年,那坡县人民法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1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0.66%;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5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3.52%;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5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3.50%;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2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1.37%;20xx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9人,在审结的全年被告人总人数中占5.29%。20xx年以来,该院共审理青少年犯罪件17件21人,其中,学历分布情况为:小学学历1人,占判刑总人数4.76%;初中学历的19人,占判刑总人数的90.47%;高中学历1人,占判刑总人数的4.76%。案件类型分布情况:盗窃5件、xx1件、抢劫3件、抢夺1件、故意伤害1件、寻衅滋事1件、非法拘禁1件。

(二)青少年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青少年参与犯罪的领域有所增加。从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情况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领域有所增加,一些恶性犯罪案件中,涉及的青少年越来越来多。青少年犯罪类型已扩展到包括、故意伤害、抢劫、抢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三)青少年犯罪手段多呈成人化的特点。从审理的青少年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有的青少年在策划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过程中手段均显得成熟老练,没有心虚的表现,犯罪手段已类似于成年人罪犯。

(四)以共同犯罪、结伙犯罪方式为主。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未成年人独立性差、意志不坚定,喜欢聚群、结伙。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如未成年人盗窃犯罪中,很多情况是两人纠合一起,一人望风,一人行窃,共同作案;有的甚至发展为团伙犯罪,长期作案,危害性大。

(五)盗窃性犯罪为主,犯罪目的多为获取不义钱财。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现在青少年经常出入k歌厅、网吧、咖啡店等消费娱乐,这些娱乐活动往往需要较高的费用,而青少年又是没有劳动收入的群体,当贪图享乐已成常态,在没有钱的情况下,青少年往往会想尽办法用非法的手段去获取不义之财以供自己享乐。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种类,笔者认为有如下几种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自我控制力弱。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相对比较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文化素质不高和其脆弱的心理,使得他们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这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尤其是网络不良文化的传播,导致青少年心理扭曲,加快了犯罪进程,更甚者受网络影响,传统的青少年犯罪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的淫秽站点泛滥,对青少年危害极大,导致青少年性犯罪和暴力犯罪增加。

(三)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下面这些原因更让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这些负面效应的影响,一是社会上有些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道德、法制教育滞后。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起关键作用,现行教育体制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道德和法制教育滞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和法制教育明显欠缺,青少年自身又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是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但目前学校教育普遍忽视学生心理素质训练和自护能力培养,青少年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从而导致行为失范,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五)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父母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学、有效对策。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教育培养好祖国的接班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开始。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过程,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提升家长的责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样,家是青少年成长的主要环境,每位家长都应该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在平常的生活中家长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的守法、尊法,树立遵纪守法好公民的榜样;平时可以多开展家庭教育,与学校老师常联系,建立双方互动,全面掌握孩子成长的情况,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墙”。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青少年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在中小学开设网络使用课程和网络道德教育课程,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青少年除在家外,接触的还有学校、同学、各种媒体,我们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要净化网络等媒体,加大查禁力度,对网吧,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要从严审批,依法管理,对经营管理人员也要进行法制培训,有效地遏制“黄赌毒”在这些场所滋生蔓延;要充分发挥各类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新闻媒体要多从正面报道模范英雄人物,宣传遵纪守法的典型事例。

(三)加强法制宣传,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加大在青少年中的普法力度,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做到依法律己、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学校,要针对在校生的特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设立的法制教育课要坚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其他各科教学中,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二是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联合县内团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等。

总之,遏制青少年犯罪,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或是青少年本身,都应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通过本身的努力,遏制犯罪,让所有青少年都走上一条健康阳光的成长之路。

网络涉毒犯罪调研报告范文

组长:张丰麟。

小组成员:张丰麟李佩淇黄丽红钟涛戴秋婷张浩天张淑颖中心小学六年级。

^v^,^v^,咖啡因,其他一些新型^v^像麻谷,安非它明,^v^(又名^v^、^v^)^v^,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v^,丁丙诺啡,鼻吸剂认知率都未超过10%结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学生对传统^v^基本都知道,而对新型^v^几乎毫无认知,说明了学校^v^预防教育内容滞后,大部分学生对^v^的认知缺乏深入。

调查结果:如果朋友说食用一次^v^没事,也不犯罪,的人对^v^好奇,愿意尝试,的人拒绝尝试^v^,的人不知道怎么办。

调查结论:约有的人对^v^有一定的接纳程度,九成的人坚决抵制^v^,还有的同学对^v^的态度很模糊。

3.为了探究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您认为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哪些,?好奇;?受亲友影响;?精神空虚;?被引诱上钩调查数据如下:调查结果:调查所得数据显示青少年吸毒的原因其中好奇占,受亲友影响的占,精神空虚的占,被引诱的占分析结论: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好奇、精神空虚、被坏人引诱、受亲友影响,其中好奇是最主要的主体吸毒原因,精神空虚和被坏人引诱也是两个重要的原因。

5.为了了解大学城各所高校对^v^预防教育的重视程度,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您所在的学校是否开展过比较系统的预防^v^的教育,?有;?没有;只有的同学所在学校开展过系统的预防^v^教育,的同学所在学校并没有开展过系统的预防^v^教育。

分析结论:大部分高校并未将^v^预防教育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口头询问:你认为学校为什么不开展系统的禁毒教育,我们综合了一下同学们的答案:因校园内学生吸毒现象少,^v^预防不被重视,流于形式。不少学校并没真正认识到^v^危害的严重性和^v^预防的重要价值;^v^预防教育与其他课程的教育相比较,显得不够重要,处于边缘位臵。或缺少防微杜渐的意识,认为^v^害远离学校、学生,禁毒宣传只是^v^重灾区才开展的工作,只顾学生在校期间平安无事,为今后^v^在青少年身上的趁虚而入缺乏考虑,有些淡忘履行基础教育为学生终身健康发展奠基的神圣职责。

6.为了了解各高校^v^预防教育的效果,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您对学校的禁毒教育的评价是:?很好;?一般;?不好;?无所谓)对学校禁毒教育评价很好的为,一般的为,不好的为,无所谓的为。分析结论:各高校^v^教育效果普遍较差,部分同学对禁毒教育漠不关心。总结:通过对以上六个问题的调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并综合口头询问的资料,我们发现了目前各学校禁毒教育中存在着以下问题:(1)学校^v^预防教育内容滞后,大部分学生对新型^v^几乎一无所知。

(2)学生对^v^态度不够坚决,很少一部分人对^v^的态度模棱两可,尽管很少,但是却不容忽视。

(3)各学校^v^预防教育形式上趋于雷同或单一,简单重复。活动从来就是签名、参观、图片展等传统形式。宣传手段上仍停留在渲染吸毒受害的典型案例,以及对吸毒者的某些特殊表面加以夸大,从吓唬着手,希望起到警戒的作用。这些渲染、吓唬等做法容易使得青少年滋生逆反心理,出现对抗举动。这就使得^v^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难以体现和发挥,导致禁毒教育效果普遍较差,导致部分学生对于禁毒漠不关心。

(4)大部分学校并未将^v^预防教育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只是流于形式。

(5)另外,我们也发现了青少年吸毒的原因: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好奇、精神空虚、被坏人引诱、受亲友影响,其中好奇是最主要的主体吸毒原因,精神空虚和被坏人引诱也是两个重要的原因。

7.针对目前各学校在预防^v^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我们提出了如下建议:(一)编写适合学生阅读的^v^预防教育的简明读本:鉴于多数学生文化水平较高,因此禁毒教育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而不是只介绍传统^v^,应将理论知识同感性材料结合起来进行。它应包括新旧^v^的种类、来源,^v^的危害,^v^成瘾的原因,^v^泛滥的主要地域和场所以及学生沾染^v^的潜在因素,抵御^v^的方式、方法,有关禁毒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国内外的禁毒斗争等内容,以便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学生不但能自觉抵御^v^的侵蚀,还能成为反毒、禁毒的一支有生力量,在禁毒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增强学校的预防能力。这就能很好的解决我们上面所提到的(1)(2)(5)三个问题。

实习报告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2月20日,我按照学校的要求来到榆树市公安局刑警队实习,在刑警队实习期间曾多次接触^v^犯罪,在备勤以及休息时间,我着重关注了一下关于^v^犯罪......

多措并举,^v^预防教育工作富有实效---关于金塔县中学^v^预防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金塔县中学十分重视^v^预防教育工作。多年来金塔县中学把禁毒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德......

关于^v^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办理一切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v^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取证存在极大困难,给法院审查判断证据、认定^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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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禁毒法的实施,对预防和惩治^v^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妇联组织作为禁毒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好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二、扩大帮教力度,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加强对涉毒人员的帮教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要任务。一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妇联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良好的组织信誉的特点,要充分发挥机关妇委会、乡镇妇联、村妇代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女性吸毒人员和女性^v^犯罪人员,摸清底子,建立台帐,及时掌握她们的思想动态,针对女性农民工流动性大,管理难的特点,配合禁毒部门,摸清在现有吸毒人员中、进城务工女性、社会闲散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占的比例情况。二深入调查,随时掌握涉毒情况。虽然我县无种毒、制毒、^v^、吸毒现象的存在,但不要因此而掉以轻心、放松警惕,严格按照“四禁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点以防为主,经常到乡镇进行不定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供领导参考。三严格落实“四帮一”的包人帮教责任制。发现有涉毒人员,严格落实“四帮一”的包人帮教责任制,既帮助教育、帮助戒毒、帮助生活、帮助就业。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全面完善和配合社区做好戒毒(康复)工作。对孕妇、未成年人以及毒瘾不深的涉毒人员尽量帮助教育,帮助吸毒者戒除毒瘾,对涉毒女性开展帮教活动,切实形成“禁毒人民战/4争人民打”的良好局面。

三、谋求贯彻深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县禁毒委制定的《**县禁毒工作方案》,在完善机制建设上下工夫,确保禁毒法贯彻实施的顺利进行。一成立班子。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的监督指导禁毒工作,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完善禁毒领导机构,选出得力的禁毒专干,培养出一大批得力的禁毒中坚力量,全面负责禁毒工作。二健全制度。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用健全的制度来管理规范禁毒工作。三制定方案。要研究制定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乡镇妇联、机关妇委会学习禁毒工作方案,并与县禁毒委、乡镇妇联、机关妇委会签订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禁毒工作纳入乡镇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禁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县乡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毒品犯罪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技巧

多数不成功的辩护表现为观点没有击中要害,泛泛而谈、不疼不痒。之所以辩护效果不好,原因很多,有的可能因为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不足,有的可能是没有认真阅卷、认真研究,还有的可能是没有完全认识到毒品死刑案件的特性,以一般案件的思路、方法来办毒品案件。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毒品数量达到以下标准可能判处死刑:第一类:鸦片1000g以上;第二类: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g以上,海洛因是海洛因的提纯物,甲基苯丙胺是通过化学手段制造,被认为是新型毒品,即冰毒;第三类:苯胺类毒品100g以上,排除了甲基苯丙胺;第四类:大麻油、大麻脂10kg以上;第五类:可卡因50g以上;第六类:吗啡100g以上;第七类:杜冷丁250g以上,作为针剂,大约在2500支,装箱仅仅半药箱;杜冷丁片,5000片;第八类: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第九类:咖啡因200kg以上;第十类:罂粟壳200kg以上;第十一类:其它。

此外,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暴力抗拒检查、逮捕、拘留,情节严重的,以及参与有组织的国际犯罪活动都可能涉及死刑。

为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统一适用死刑的标准,坚持对毒品犯罪数量加情节的量刑原则,根据情节轻重划分了不同类型,归纳和列举了可以考虑判处死刑的具体情形。这一点刑辩律师必须高度重视。

其中,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等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至(五)项规定可以不受毒品数量大的限制,只要情节严重的,一般应当判处死刑;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分别是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往往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只要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一般也应当判处死刑;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等,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只要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可以判处死刑;对于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被告人同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或者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且被告人没有任何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死刑。

(2)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

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根据毒品犯罪数量加情节的量刑原则,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法院虽然列举了毒品犯罪达到实际掌握的适用死刑数量标准,但因具有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而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情形。其中该纪要第(2)、(3)、(4)、(5)项的规定,我们在办理毒品死刑辩护的时候要用好、用足,以保证案件的辩护质量。

具体讲:

第(1)项规定的自首、立功情形,分别是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可以从宽处罚情节。

第(2)项规定的被告人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的规定,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3)项规定的毒品掺假情形,因为毒品纯度的不同表明其内含毒性成分多少不同,纯度极低的毒品流人社会后的危害性必然小于纯度高的毒品,所以规定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4)项规定的特情引诱情形,因为被告人因受特情的犯意引诱、数量引诱而实施毒品犯罪,其主观罪责相对轻些,况且因特情介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般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毒品一般不会继续流人社会,其社会危害程度大大减轻,这在量刑时应当考虑。

第(5)项规定的以贩养吸情形,尽管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查获的全部毒品均应当以贩卖毒品的数量认定,不能扣除被告人可能用于自己吸食的部分,但是量刑时特别是适用死刑时,应当考虑其个人吸食的情节。

第(6)项规定的初次犯罪情形,因为初次犯罪即被查获,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小些,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第(7)项规定的毒品共同犯罪情形,因为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大体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从罪责刑相适应和刑罚谦抑性原则出发,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8)项规定的家庭成员毒品共同犯罪情形,因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家庭成员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从刑罚人道主义和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出发,对其他罪行相对较轻的被告人,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9)项规定是兜底性条款,可以包括以上列举以外的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

我个人认为,刑事辩护律师办理毒品案件的整体思路是定性、定量、情节辩护,毒品案件死刑辩护的空间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4、严格控制死刑:所有的死刑案件,统一标准,严控死刑(死刑罪名55个);量刑情节,酌定与法定的量刑情节,本类罪名最好的是立功;口诀:从犯应当从减免,未成年人应从减,两个过当胁从犯,应当减来应当免。

我们知道《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虽然明确了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是,具体落实每个案件中如何把握标准和尺度,无论是公安、司法机关还是刑事辩护律师总是很难把握和拿捏,其实大连会议纪要为我们就为我们找到了一个客观标准,希望能够引起大家重视。

有人一定会问我,到底毒品死刑辩护与普通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有什么不同?我的回答是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候的切入点也就是辨点有些不同以外,其余的是殊途同归。因为我们的所有刑辩讲座与日知社有合作,我们的讲座有的是日知社青年刑辩人才计划的选修课,有的是必修课,所以为了统一我们的培训计划,同时也为了帮助大家梳理一下办案思路,我斗胆结合自己的一点小经验和大家交流一下,不对的地方请先下批评指正。

其实,这一方法对所有的死刑案件都适用,请大家一定注意我以上所讲的那两个小节。我认为,这两个小节分别从正、反两个方面限定了毒品死刑案件的判处死刑的客观标准。既然这样我们就用上述毒品案件的判死与不判死的各种客观标准,结合案件在侦查程序、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阶段的法定程序标准对自己接手的案件进行全面体检,从中发现辨点,然后再在辩护思路上做整体规划,充分的对质证提纲、辩论提纲、询问提纲的的内容进行提炼,为案件的最终结果找到自己预判的终点。这个时候的准备工作除了按上述标准对案件体检以外还要结合法律研究、同时必须吃透案卷来深挖辨点。这个时候的法律研究可以参照我之前的死刑辩护讲座来理解,包括涉及本案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案例、学者的学说、最高法院或本区域内法院领导的。

工作报告。

领导讲话甚至承办法官检察官的学术论文案例。

1、恰到好处的利用法庭质证的机会。

击碎或模糊控方的证据链条,使得指控证据被弱化,进而降低了控方指控案件的质量标准,从而达到了辩方构建的不够判死的的案件标准。如果把一次庭审比作拳击赛的话,那么辩方的质证功夫到家的话,就是对控方的一记致命的重拳,因此如何理解质证?如何做到有效质证呢?我认为,无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质证的方法与技术都是通用的,因为尽管我们国家没有统一的《证据法》,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法理念都是围绕同一样的庭审模式设定的。因此在实践中,质证的方法和技术是一样的,只是各诉讼法对证据的证明标准不同而已。作为刑辩律师修炼好自己的质证功夫,使他成为法庭胜算的葵花宝典或玉女心经很重要。那么,如何做到有效质证呢?我认为:

(1)有效质证的前提是:必须清楚在数量上案卷中指控证据有哪些并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于清晰明了的总结出己方的质证意见。比如被告人有几次供述?证人证言有多少人出具的?每个证人做了几次证言?物证有哪些?书证有多少份?辨认笔录有多少份?电子数据有哪些份?现场勘查有几次?这些证据哪些存在程序瑕疵、程序违法?哪些证据存在矛盾?哪些证据不具备证据的三性等问题?都逐一甄别,进行分别归类。可以根据自己的办案习惯进行分类总结出:哪些证据是没有问题的,哪些问题是有问题的,哪些证据虽然没有问题但是需要提醒法庭重点关注的。至于质证的方法与技巧以及质证的参照标准,我建议大家对比证据两规定和最高法的刑诉法司法解释就可以了。

(2)有效质证应注意哪些?

首先,我认为韩律师在人大律师学院刑辩班上讲座时总结的很精彩,也很实用。我这里分享给大家,他说“质证要既有深度也要有广度”。我的理解是,所谓质证的深度,就是在纵向上挖掘每一份证据的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据能力)、证明力(证据的三性)、证据形式等,在横向上要对每份证据的客观情况进行延伸要把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供述与证人证言、其他证据相比较是否能够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所谓的广度就是刑辩律师要对每份证据都要求质证,不要围绕公诉人确定的举证方法来进行,要尽量在法庭上一证一质,即便不能在法庭上质证,也要庭下提交完整的质证提纲给法庭,这是刑辩律师办理死刑包括毒品死刑案件必须要做的。我的经验是我用卷里的证据构建两个证据链条,并把它做成图表提交法庭,实际上你是在为法庭总结争议焦点,尽量让法庭的审理围绕着辩护律师的思路走。

其次,在质证时一定要利用好庭前阅卷所得到的对方证据的矛盾,一定要鸡蛋里挑骨头,一旦法庭给了你这样的质证机会必须要在法庭上揭示证据间的矛盾,让有利于被告的点弥散开来,也为己方在接下来的法庭辩论打好基础。

三是要注意引导当事人协助刑辩律师进行质证。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辩护律师,都是事后介入案件的,而被告人是案件的亲历者,辩护律师要充分利用新刑诉法赋予辩护律师核实证据的权利,在开庭前会见被告,让被告在证据的质证上为律师辅导,在法律上和程序上律师为被告进行辅导,这样在法庭上律师用妥善的方法让当事人协助律师进行质证。这个方法延伸一下,在共同犯罪案件里,即便庭前不能会见同案被告但是针对特定的案件,律师也可以驾驭好庭审让同案被告协助你质证。

四是要有效激活公诉人对辩护人质证的回应,从回应中找到指控证据的更脆弱的地方吗,为己方的法庭辩论打好基础。

最后,要充分利用好交叉询问的技巧,揭露控方证人、鉴定人出具的证人证言矛盾与不真实的地方或者矛盾的地方,进而击碎控方的证据链。

我认为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有的案件有律师已经没有取证的空间,但是律师发现案卷控方证据对被告人有利的的也要力图转化为己方证据进行举证,有可能被法官制止,但是也要向法庭说明,公诉机关只举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而没有举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法庭要不让辩护人举证,那就请法庭让公诉人继续举证,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应当在辩护词或提交法庭的质证提纲中详尽说明。

(2)律师有取证空间的时候,在取证前一定做一个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要提交所里备案,同时提交主管机关和律协备案,然后再取证。在取证时一定采取合法的取证方法和程序,必要时同时录音,如果公证处愿意接受这样的业务最好要有公证处的配合。有个方法大家不妨使用:主观证据申请取证自己尽量不取证,客观证据可以取证,能够申请取证的为了保证证据效力的有效性尽量申请取证。

1、庭前围绕案卷准备发问提纲。

这样的提纲既包括为法庭辩论打基础的发问、包括揭示证据矛盾的发问、揭示取证程序违法的发问、被告人在案件中的所起作用的发问、到案情况的发问、也包括案件情节的发问;既包括是对诱惑侦查的发问,也保括毒品数量、性质的发问。等等不一而足,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做。最好有自己对发问目的和问话所得答案及问话目的的注明,庭下整理与辩护词一并提交。

2、设置策略。

在发问前要设置策略,想办法弱化一些问题,强化一些问题,必要时设置的发问策略要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3、围绕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发问。

在发问时一定记住要围绕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情节进行发问,而所有的发问一定要围绕举证质证的目的留下悬念进行发问,不要盲目的发问甚至发问的问题对自己的当事人不利,这个是大忌,一定记住,否则风险就找来了。

4、围绕提纲顺序发问。

发问时一定要简洁围绕你的发问提纲、有顺序的发问不要出现发问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5、对同案被告发问一定要适可而止。

在发问同案被告时一定注意间接直接不要让他有更多的解释,达到目的立即停止发问,否则问法不当有可能得出的结论是对自己的被告人不利的。最好之前要有策略设定,避免出现错误。

1、庭前围绕案卷准备辩论提纲,这样的辩论提纲既包括对证据评判的辩论准备、也包括对三个程序的评判辩论准备、还包括对法律适用、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的辩论准备,我建议尽量带有精炼的分析。庭后随辩护词一并提交。

2、法庭辩护词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为此而确定的辩护方向,要围绕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行为的因果关系、证据的有效性、证据之间的矛盾、侦查、起诉中的程序违法行为的有无,客观结果与主观心态的逻辑关系、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犯罪情节、手段是否恶劣、被告人的行为能够达到毒品死刑案件的客观标准、宽严相济政策的适用、最高院同样判例的裁判理由和依据对本案的适用等等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辩护词。

毒品犯罪会议纪要

6月3日,庆阳市西峰区召开上半年禁毒工作会议。区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刘兴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街道)、禁毒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派出所分管禁毒工作所长、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政办室、指挥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禁毒办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豆叙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区禁毒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安排了下半年禁毒工作。区禁毒办副主任路月晖安排部署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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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毒品犯罪心得体会

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在我国屡见不鲜,许多年轻人因陷入毒品的泥沼而前途尽毁。我曾经有过一段险些颓废的经历,幸好及时从这个死路中走出,回到了正轨。现在,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我关于“远离毒品犯罪”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毒品的危害。

在学校时,我们常有这样的教育活动:警察叔叔来和我们讲解毒品的危害。但是当时的我们脑子里只有“警察”和“毒品”,根本不知道它有什么伤害。因此,我们首先要了解毒品对身体、家庭、社会的危害,这样才能深刻地认识到它的可怕之处。

第二段:勇敢说“不”

我们要时刻警惕身边的毒品诱惑,敢于拒绝。当出现朋友们要尝试、吸食毒品的情况时,一定要勇敢地说出“不”。虽然在一开始会面临被嘲笑和孤立的压力,但是这样做是为了自己的健康、生命和未来着想,说不定还会影响身边的人,让他们改变错误的想法。

第三段:寻求帮助。

很多人走上毒品不归路的原因是因为在心理上感到孤独和迷茫,想通过物质的方式来填补自己的空虚。因此,如果自己或身边的人陷入了毒品犯罪的泥沼,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寻求帮助,不要自己搞,也不要听信其他人的谗言。家人、朋友和警方都可以给我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四段:建设正确的价值观。

成功地远离毒品犯罪需要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必须要有自己对事物的判断和认识,知道做什么是对自己有益的,什么是对自己有害的。同时,要不断磨砺自己的追求,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这样,当毒品对我们产生诱惑时,我们就会更容易拒绝。

第五段:形成正确的生活方式。

远离毒品犯罪,需要我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方式。这包括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正常地发泄情绪,以及在自己业余时间进行有意义的活动和社交。只有将这一切养成习惯,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身心健康,远离毒品犯罪。

总结:

“毒品犯罪”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个难以承受的价值创伤和坎,我们不仅要树立反毒品犯罪观念,关注、理解、关爱身边的那些人,更需要懂得防范毒品犯罪。所有人都应该形成正确远离毒品犯罪的观念,提高自己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和对政策的支持,为树立和谐美好的社会作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