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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优秀13篇)

时间:2023-12-16 04:28:30 作者:ZS文王

学校是一个有着丰富文化底蕴和传统的地方,培养学生的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实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文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及配班教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同等,无主次之分。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班主任及配班教师要护送学离校。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其斗争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为确保校园安宁,师生平安,不断使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遵规守纪,规范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要不断加强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培训,充分利用周会、班会、校会等时间及舆-论宣传等阵地,分专题、分内容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每月最少一次。提倡学校创造条件开展消防演练。

三、要及时排查学校的不安全因素,随时自查自纠,学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3次,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做到警钟常鸣。

四、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校舍倒塌、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要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四小时之内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并及时妥善处理善后问题。

五、继续倡树 "安全稳定压倒一切,一把手负总责,安全问题一票否决"的 "三个一"责任制。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医疗操作规程:一、保持科室清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二、严格查对制度,认真执行医嘱,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在用药之前按操作规程必须做好过敏试验。

三、在治疗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不良反应,及时正确处理,并报告医生或急送上级医院治疗,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器械消毒必须每天进行一次,定期更换消毒液,并做好消毒记录。

药品使用及过期报废制度:

一、药品使用必须执行医嘱,认真做好“三查”“七对”工作。

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标签、批文和有效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药物过敏史,在使用急救和剧毒药品时必须反复查对。

四、静脉用药注意药品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多种药物合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五、对近期药品要认真查看,有无变质现象发生,对过期、霉变、潮解的药品,必须执行报废制度,集中销毁、上报,并做好销毁记录。

司药操作规程:

一、搞好药房清洁卫生工作,药品摆放整齐,归类存放。

二、建立好药品档案、严格把关,对急救药、剧毒药物单独存放,上锁保存。

三、司药时做好查对工作、查对姓名、药名、年龄、剂型、浓度、用药时间和用法。

四、建立好药品进、销、存等帐目,做到心中有数,减少资源浪费。

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一、所有的医疗器械必须登记,存放位置固定,定期检查。

二、注意氧气瓶的存放安全,必须做到通风、干燥、防火,氧气用完后应及时补充。

三、对消毒高压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存放固定位置,按要求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购药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科室造购药计划单,报总务处、体卫处审核。

二、购药时,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国有医药公司购药。

三、严格把好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药品进入药房。

四、购回药品,必须由库房保管清点后才能入库。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大营希望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学校领导组织老师对校舍、校产、消防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7、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8、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让家长来访接待室或门卫室等候,用电话联系后由学生到接待室或门卫室带领入内。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9、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和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10、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及门卫的同意方可入内。

1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尽量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学校领导联系,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12、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值日教师及班主任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防护意识和保护措施。

5、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6、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7、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8、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9、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和班级。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1、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严禁攀爬窗台、楼道护栏、校门、花墙等校内高处危险设施,严禁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2、严禁教师组织学生从事安全和能力承担之外的班级工作,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踩踏在窗台上擦二、三层教室朝外的玻璃,严禁学生在桌凳上走动。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触摸电源插头、插座、电扇开关等带电物体。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班级的电源、电器有无裸露、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电源、电器等带电设备。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园,不燃放烟花鞭炮。

5、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允许,

任何学生不得私自与陌生人接触、不得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物、礼品或随陌生人离校。学生在校期间与陌生人接触造成后果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一般情况不允许带零食入校,严禁在校门口购买食品。

7、保证各种活动安全,班主任以及课任教师要与活动的组织者做好活动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或停止活动。

1、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预防和制止各种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如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逐级上报。

2、学校每学期都要层层制定和签署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人。为确保本细则顺利实施,把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和事故处理。

3、对年度内班级和个人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能评选各种综合性集体荣誉,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所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第一责任。副所长分管安全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通知,积极维护稳定,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信息,不瞒报、漏报。

3.所长、副所长、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末检查一次安全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开会认真分析内部稳定和治安形势。

4.加强国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校园国家安全小组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

5.实行24小时业务值班制,值班人同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查破重大案件。

7.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灭火器材。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8.定期讲课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学会报警、扑灭初起火灾技术。

9.加强有毒、有害药品的管理,贯彻执行药品法。

10.加强医疗活动中的三查七对,杜绝医疗事故,减少事故苗头。

11.积极完成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达的工作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确保当前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行24小时值班,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实行局领导带班制,由局领导具体分管,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时间等。

二、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1、处理公务来文来电,答复电话咨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向带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并按领导批示,处理相关事务。

4、做好机关的防火、防盗工作。

三、值班工作的纪律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禁漏岗,不得擅离职守,除尘滤布不得关闭移动电话。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办好值班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并将来文来电的内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按处理意见及时承办。

3、值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及时相关科室人员;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时,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5、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自行串换值班,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厂家不许喝酒、赌博或参与各种娱乐活动。

6、对擅离职守的值班人员和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出现问题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使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免受各种危害,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2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行课期间每周值班领导为值周领导,白班值班人员为教师和校园专职保安,夜间为校园专职保安。

2.学校安全、教导处等职能部门要作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值班人员、时间安排,不得有缺岗和空岗。不留安全盲区和安全空白。

3.校警门卫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安全通讯畅通。

4.学校设置“进出人员登记”、“安全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工作日志”、“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安稳工作簿册。

5.学校安全值班带班领导,要要加强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好详实记录。

6.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脱岗。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学校重要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

逻看护,下班前都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学校安稳值班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汇报,提请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进出人员、物资登记”、“交接班记录”、“安全巡逻记录”、“安全工作日志”等安全相关工作的详实记录。

8.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9.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向相关部门说明或自行对调,否则视为无故不到岗,发生事故按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处罚。

10.班级教学活动安全实行任课教师责任制。

11.学校定期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12.学校实行安全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等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涪陵区李渡校。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我小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责成一名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安全办公室安全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广大中小生的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等各类安全教育。

(三)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和学生的年龄特点,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学习、节假日及大型活动中进行。同时,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集中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的方法、技巧,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四)我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橱窗、安全教育知识竞赛、安全教育日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活动内容,竞赛成绩作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对安全教育要天天讲、月月讲,特别注重开学后、期中、放假前的集中安全教育。

(六)学校、班主任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校长、家长对安全检查工作齐抓共管。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二、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三、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第四、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六、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七、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八、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第九、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第十、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十一、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暑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员的安全。

财产:

1、学校财产为教师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该财产有其教师个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义借给他人。

2、学校所有电脑的主机、液晶、打印机以及摄像机等贵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楼和四楼的电脑房内。

3、对于教师个人的贵重物品,教师自己个人保管好,尽量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4、学校的其他财产没有经过总务处和财产管理人员的批准的不的带出学校,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数目大的将报警处理。

安全:

1、对于在暑期内进入我校施工队伍的人员管理服从学校统一布置,在学校内不得进行等违法行为,如发生情况及时与施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

2、晚上十点以后不得施工。

3、施工队伍将财产在带出学校之前应经门卫和总务处验收以后方可带出学校。

4、门卫值班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执行,在暑期内学校有行政人员和门卫负责值班,16:30点以后有门卫负责值班,如由突发事件及时与学校行政人员或总务处取得联系。

5、门卫无权将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其他:

如由其他突发事件的,按照学校修订的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方案为准。

联系电话:

校长室:64371935。

总务处64376638。

门卫:64743458。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成立安全委员会和义务消防组织,依靠群众,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库房储存物质性质,制定相应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员会定期检查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灭火种,严禁吸烟,重点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械,并悬挂“严禁烟火”醒目标志。实习工厂、汽车队、仓库以及其它单位的可燃废物(如锯末、创花、纸屑、油渍物等),必须在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扫,按指定地点存放和清理。

四、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高压线下、电缆物上严禁堆放各种物品。电气焊工的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五、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二不准”,即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何人挪用和损坏;“一追查”,即对违犯“三定”,“二不准”者追查责任。消防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周围两米内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立即报告保卫科和消防队,并组织参加灭火救灾斗争。对积极参加灭火的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情节者从重处分。

七、发生火灾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采取补救措施不放过,不总结经验教训不放过。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科室、各班级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三、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装置、使用、维护、管理有效。

六、重视消防安全、消除隐患。

七、实验教师重视实验安全。

八、体育训练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体育训练,又注重安全。

九、对失职导致安全问题的依法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值班巡逻保证校区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能擅自脱岗离岗、不空岗、不睡岗,工作要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忠于职守、确保安全,值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值班记录和值班内发生的问题,以及领导的指示,清点公物,发现公物丢失损坏要说明情况,根据责任予以赔偿。

五、在节假期间对值班巡逻人员做适当调整,落实和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保卫科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者应及时说明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安全。

一、四防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单位每年检查六次;保管室、实验室、仪器室每月一次。

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填写四防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步做出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明确责任,以备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一、值班巡逻保证校区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能擅自脱岗离岗、不空岗、不睡岗,工作要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忠于职守、确保安全,值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值班记录和值班内发生的问题,以及领导的指示,清点公物,发现公物丢失损坏要说明情况,根据责任予以赔偿。

五、在节假期间对值班巡逻人员做适当调整,落实和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保卫科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者应及时说明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安全。

一、四防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单位每年检查六次;保管室、实验室、仪器室每月一次。

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填写四防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步做出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明确责任,以备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一、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成立安全委员会和义务消防组织,依靠群众,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库房储存物质性质,制定相应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员会定期检查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灭火种,严禁吸烟,重点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械,并悬挂“严禁烟火”醒目标志。实习工厂、汽车队、仓库以及其它单位的可燃废物(如锯末、创花、纸屑、油渍物等),必须在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扫,按指定地点存放和清理。

四、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高压线下、电缆物上严禁堆放各种物品。电气焊工的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五、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二不准”,即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何人挪用和损坏;“一追查”,即对违犯“三定”,“二不准”者追查责任。消防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周围两米内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立即报告保卫科和消防队,并组织参加灭火救灾斗争。对积极参加灭火的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情节者从重处分。

七、发生火灾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采取补救措施不放过,不总结经验教训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