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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材料(优秀16篇)

时间:2024-03-02 19:10:03 作者:GZ才子

工作汇报是对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全面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大家可以从这些工作汇报范文中找到一些写作技巧和思路,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区、开发区、街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15】22号)文件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各地农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以副市长程少云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易春明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许金桥担任;副主任6名,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与培训指导组、数据处理组、遥感测量组、联络宣传组、执法检查组等6个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农业普查工作经费。为了保障全市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11月25日,市统计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的请示》,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普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三年工作经费预算308.56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市政府已经批准市级农业普查2016年度经费预算按总预算的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已到位185万元。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并结合市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鄂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讨论稿)》,对1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将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讨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文件,下发至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遵照执行。

(一)农业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政府指导性文件,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梁子湖区农普机构正在组建之中。已组建机构的地方都能按市政府要求,由政府统一发文,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且由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的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其中: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2016年分别预算了普查经费256.91万元、222.12万元、23.5万元和40万元;凤凰街办、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2016年普查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鄂城区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之中。

(一)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普查工作。

(二)加强对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区街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办公室人员组织到位,乡镇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组建到位。

(三)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选取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的一个村开展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找出正式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泰安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正在进行中。本次普查范围涉及全市88个乡镇、3600多个村(居)委会、123万多农户,普查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资料。

根据“十年一普查”的要求,前期我市分别于和先后进行了两次农业普查,20是我市第三个开展全市农业普查的“普查年”。普查将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包括我市境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我市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并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土地覆盖要素;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粮食生产安全情况、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乡村治理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等都是第三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本次农业普查涉及我市88个乡(镇、街道)、3600多个村(居)委会,123多万农户、数万个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相对于以往的普查,本次普查手段新颖不少,将采用手持终端pda、遥感测量、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农业普查的数据采集、传输。由于普查对象多,涉及范围和内容广,本次普查面临的挑战也不小,对此,统计部门呼吁所有被普查人员能够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配合登记调查。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自去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县农普办按照省、市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以抓好“三落实”为重点,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农普各个环节的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将我县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皖政秘〔20xx〕153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淮政秘〔20xx〕140号)下发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县长赵德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分别就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通知精神相继作出批示。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印发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濉政秘【20xx】115号)(下简称《通知》),对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布置到各镇(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同时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纳入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20xx年6月底前,各镇(园区)已全部发文并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统筹谋划,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农普“三落实”工作。

我县农普“三落实”工作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省、市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根据普查工作时间节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在机构组建、人员选聘、普查经费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为全县农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1.加强领导,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王永涛为副组长、15个县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全面组织协调农业普查工作,农普办下设综合协调与宣传执法组、调查指导与数据处理组、数据评估与资料开发组三个工作组。目前,13个镇(开发区)均已成立普查机构,村级农普工作组8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2.提前谋划,落实普查经费。在县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县农普办本着“应用尽用、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物价上涨、普查对象增加、普查设备投入、普查物资购买和普查表及宣传资料印制以及“两员”补贴提高等因素,科学编制县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并及时报批。目前,县政府已经同意拨付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585万元,其中:20xx年9月份已拨付120万元用于购买pda。

3.明确职责,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县农普办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抽调21名业务骨干,具体开展各项普查业务。各镇(园区)也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抽调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本次农普工作,并充分保障人员配备,为农普工作的稳步推进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各镇(园区)农普办根据普查工作任务相应配备不少于5人的普查工作人员,村级普查工作组配备不少于3人的普查工作人员。

这次农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当前我县农业普查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难。这次农业普查全县需选聘410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他们既要熟悉本地情况又要责任心强、既要有一定文化程度,又要能熟练使用pda,现在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两员”选聘难度较大。二是普查物资费用支出较大。由于这次省里不再统一配发农普物资,普查物资由各地自行解决,既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又使县农普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和我县农普工作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动普查工作重心向镇(园区)、村(居)转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农普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农普宣传工作会议,制定全县农普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普,使农普宣传工作逐步升温,为现场调查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农业普查业务知识培训。县农普办将按照省、市农普办统一要求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并结合我县情况,以县培训到镇村骨干,镇(园区)培训到普查员的培训模式全面开展普查业务知识培训。

三是组织好“两员”选聘工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基础。县镇农普办要按照“两员”选聘细则要求,认真组织选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的人员从事农普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农普各项准备工作。县农普办将根据普查进度,有计划、按步骤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普查物资筹备、清查摸底等准备工作,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农普工作涉及面广,普查指标多,时间跨度长,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县农普办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重视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农普各环节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以准确、完整、真实的普查数据向县委、县政府交上合格的答卷。

自今年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今年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为迎接今年的农业普查工作,我镇在今年三月份已经按照要求,成立了寺山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

工作方案。

并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寺山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专职负责普查工作。同时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相应成立农业普查工作小组。认真解决好普查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必备条件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2、组建普查队伍。积极的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充分组织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工作,从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美丽来宾·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第一党支书、乡镇干部包村挂点人员和农村小学教师等多方面选调农业普查员。同时由分管领导及村级干部担任普查指导员,及时稳定农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普查区的划分和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截至10月14日,我镇普查办已经顺利完成了17个普查区的划分,和97个普查小区图的划分,并积极组织普查员进行手工绘制图的培训,顺利完成了97个普查小区图的手工绘图。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自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的组织相关的部门及干部召开了农业普查动员会,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并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开展培训会。为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5、做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自从10月18日开始,我镇就开始对全镇17个村委的农业普查单位进行清查摸底,按照实地走访、有户就查,有地就查的办法,我镇已经完成了40个普查单位的普查工作,10月30日,我镇积极召开寺山镇农业普查的住户清查摸底工作培训会,及时的组织普查员何指导员进村入户摸底排查,现今住户摸底排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当中。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为了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全面翔实的科学依据。以下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欢迎阅读!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此,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汪洋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山西省也成立以郭迎光副省长为组长的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20xx年12月成立以董仙桃副市长为组长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将农业普查列入20xx年重点工作,并写入《政府。

工作报告。

》中。下面我就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及我市普查工作准备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向大家汇报如下:

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农村住户(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就我市来看,此次普查涉及我市行政区域内30多万农村住户、8万多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60个村民委员会和32个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针对各类普查对象设计了6种普查表,共计700多个指标。以普通农村住户普查表为例,调查一户需登记72个指标,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耕地及种植业、农机使用、施肥用药、畜牧养殖、住房、饮用水源、家庭生活条件等多个方面。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需登记填报的内容更丰富,指标更多。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从20xx年6月国务院发文布置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到20xx年普查工作基本结束,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大约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到20xx年底结束。主要工作包括: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配置普查设备、制定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20xx年1月到5月。主要工作是: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6月到12月。主要工作是: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质量评估、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

工作总结。

及资料开发阶段,20xx年全年。主要工作是: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五)农业普查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农业普查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协调难度大、工作环节多,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当前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普查也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是普查员选聘难度更大。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并结合第二次农业普查情况看,此次普查全市需要划分960个普查区、5000多个普查小区。按照每个普查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测算,全市需要50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民外出务工常态化,在一部分农村招聘如此规模的合格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难度比10年前更大。

二是入户登记难度更大。目前,农村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量外出,空心村、空壳村现象突出,土地经营状况也更为复杂;农民职业多样化、收入多元化,思想状况差异大,也更加注重隐私保护。调查登记中需要能进得了门,找得见人,需要根据居住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逐一分类登记,还需要通过一定的访问技巧获取真实的调查数据,与以往相比难度更大。

三是技术手段要求更高。此次普查全面推行遥感测量、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乡村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同时,对普查的技术环境和普查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市农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总体要求,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府印发专门文件全面部署。

市政府于20xx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0xx]25号),全面部署了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从普查目的和意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和实施等方面对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组建各级普查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董仙桃副市长任组长、市直20个部门单位组成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有关人员组成,内设5个工作组,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级普查机构也在积极组建中。截至目前,全市3个农业县区及开发区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已全部组建完成,各乡镇、村级机构由于换届的原因,正在积极筹备和组建中。

(三)编制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今年以来,市农普办按照市政府《通知》中对普查经费、设备保障和“两员”劳动报酬等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实际状况,多次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认真编制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并向市政府领导就预算情况作了报告和说明。目前我们还在对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做最后审核工作,先期下达部分经费用于农普试点及各项工作的启动。

(四)制定了《农业普查20xx年行动计划》。

根据全省总体部署要求,市农普办印发了《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xx年行动计划》,详细分解了20xx年农业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县(区)相继出台本县(区)的《农普行动计划》,制定推进任务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细化任务、明确路径、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农普各项工作。

(五)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

市统计局党组定期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对各阶段工作及时梳理、指导、督查。积极构建普查工作机制,建立内设机构例会制度,明确各内设工作组职责,制定农普办工作规则,创办《农普动态》,及时将全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向山西省农普办、市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主要领导和普查机构进行通报。建立县(区)、乡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指导各县(区)、乡工作。

(六)宣传工作初步展开。

研究制定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初步方案。在办公区开展农业普查广告宣传。在统计内部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农业普查宣传滚动标语栏,及时宣传各级普查动态,宣传外市先进做法和经验。启动农普综合试点宣传,联合试点地区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和乡村宣传阵地,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宣传普查的意义和实施方式,为普查试点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七)市级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和《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xx年行动计划》(阳农普办字[20xx]1号)要求,阳泉市农普办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县乡农普办积极配合,顺利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在此次农普试点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潘维新局长为组长,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农普办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综合后勤小组、业务指导小组、数据处理小组,并下发了《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xx]3号)、《关于成立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领导组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xx]4号)、《关于举办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登记及培训会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xx]5号)文件,对试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试点工作于20xx年7月20日—7月25日在路家村镇进行,对闫家沟村的3个普查小区300多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访问登记。内容包括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工作总结等流程,小范围内进行了全程试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大家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办法,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当前,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全面铺开阶段,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各县(区)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按照《农业普查20xx年行动计划》时间要求,尽快完成乡级机构组建,启动村普查机构组建并按时完成。继续加强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力量,选调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级普查办公室,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提供人力和智力保障。

按照省农普办《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1个普查小区(村民小组)配备一名普查员,一个普查区(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全市约有4407个普查小区,960个普查区,共计约536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参加农业普查工作。按我市最低日工资为74.5元(阳泉最低月工资1620元/21.75),每人工作30天计算,每个调查员应得到2235元的劳动报酬,全市共计两员报酬费用1199.5万元。按照以往各项普查的贯例,这笔费用由省、市、县共同负担,分摊比例为3:4:3,按照山西省农普办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农普办字[20xx]5号)规定,省级“两员”补贴经费已明确不能到位的情况,鉴于当前我市财政压力很大,各级普查经费落实都面临较大的困难,希望各县区财政部门能加大支持力度,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组织开展市级试点,完善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试点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市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拟于7月中下旬正式开始,7月底前结束。通过试点,验证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查组织模式,同时对各县(区)试点工作统一部署,达到熟悉业务、锻炼队伍、获取经验的目的。

(三)逐步推进宣传工作。

按照山西省农普查办的统一要求,市农普办将会同宣传、广电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当前农普综合试点及下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12月份将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四)抓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此次普查最大的特点就是全面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中,采取综合性措施,将熟悉农村工作、沟通能力强、能够操作pda的人员选聘到普查队伍中来。同时结合普查特点和我市实际,进一步探索上下联动、信息传递直接、现代化手段运用丰富的新型培训模式,突出分类培训,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培训质量。

(五)做好数据处理环境建设。

重点做好移动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数据采集系统研发、报送平台搭建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农普办的统一要求,本次农业普查将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进行现场登记,要求每200户农户配备一台,我市共需1500台,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和省给我市配备496台,其余部分要由市、县两级解决,希望各县(区)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配置这些设备。督促县(区)对所属乡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环境情况进行摸底,及时调配有关设备,做好数据录入现场环境建设,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切实担负起组织本县区、乡镇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在关键阶段及时组织督查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普查工作。

应急预案。

充分预估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加强对《农业普查20xx年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分步推进将全省和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农业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山西省和阳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农委、林业、编办、扶贫办、民政、国土、水利、地税、国税、工商等部门负责提供与普查有关的行政记录和资料;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相关政策咨询、资料开发和课题研究工作;调查队负责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在市普查办的精心指导下,稻田镇按照普查进度要求,积极宣传、加大投入,认真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稻田镇基本情况。

稻田镇,下辖112个行政村,划分普查小区249个。常住居民25331户,其中23705户为本次农业普查对象,规模户达到11230户,符合普查条件的农业经营单位23家,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所有普查对象的入户普查、草表填写审核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宣传发动,迅速动员部署。

根据市政府、普查办工作日程安排,我镇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动员大会,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了解农业普查主要工作流程,提早熟悉业务环节,提前进入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普查队伍。

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明确了普查办各人员分工,制定了村级普查考核细则。按照上级要求和各村实际,112个村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文书为普查指导员的村级普查小组,并配备了普查员,共计344人。为确保本次农业普查覆盖率、准确率,我镇切实按照选聘标准保证普查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村级普查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三)多渠道宣传,落实经费保障。

通过下发《给普查户的一封信》、村内喇叭宣讲、拉横幅等方式在村中进行了宣传,镇普查办也利用集市集中宣传的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农业普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镇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清查摸底和普查汇总数据上报工作。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此,我镇划拨专项资金10万元,确保普查工作经费及时落实,为按时保质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虽然我镇在本次农业普查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特别是与普查难度相比,仍有很大不足,如在入户清查摸底和入户草表登记、填写过程中,出现了普查数据与常规数据有一定差距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村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对普查方案的熟悉熟练程度不够。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充实加强镇普查办人员力量,加强对村级两员指导力度,根据上周省普查办下发的《普查登记表重点检查内容》的通知要求,继续查疑补漏,应统尽统,确保数据质量;继续做好对草表的审核工作;高标准完成对pda操作员的选聘、培训工作,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下阶段农业普查各项任务,切实做好本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落实。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材料

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xx年底,金安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20xx】77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

2、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200万元,其中60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20万元pda增购经费,12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20xx年20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20xx年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10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政府四楼安排两间约4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3、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制定普查。

工作计划。

4、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5期,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1200份,农普宣传扇1000个,印制宣传横幅60条,出动农普宣传车2辆,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做好普查试点工作。6月下旬,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我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枣树回民村进行,全省各市及我市各县区、我区部分乡镇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共计170多人参加试点,试点期间,省普查办对普查方案、流程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详细的讲解,6月25日-7月10日,我区组织18名普查员和4名普查指导员对两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镇表进行了调查,经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等阶段工作,共调查普通农户1333户,规模户11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家。7月26日省普查办对我区普查试点数据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对在我区举办的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次试点非常成功。

2月29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20xx〕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xx年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xx〕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xx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xx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xx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1号)。20xx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

工作报告。

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一是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是所有农业经营单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时间进度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从开始筹备,到结束,大约需要3年左右时间。普查的时点标准是12月31日,时期标准是20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国家要求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年四季度以前完成。主要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从2016年10月到5月为农业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从现场调查结束到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四、普查方法和手段。

这次普查将全面启用新的调查技术手段,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入户访问登记、联网直报、遥感测量等手段进行普查。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pda入户访问登记;对行政村和乡镇进行普查时,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所有乡镇实行联网直报,并力争将行政村也纳入联网直报;对主要农作物稻谷、玉米的播种面积采用遥感信息技术,进行遥感测量。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发〔〕34号文件规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要通过悬挂横幅、粘贴标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各村(社区),乡辖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6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xx〕47号)《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盐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乡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盐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成立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普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由统计站何思龙负责,农普办成员有:邱香、王安武、严世会、郎卫为、何小红。农普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更多。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近日,凤冈县为了提高群众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此次农业普查工作,形成浓厚的普查氛围,凤冈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笔者在高速公路和县城街道看到,制作“农业普查利万家,提供信息靠大家”“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三农普查实情定强国之策,广入户访民生兴中华之梦”“农普进农家,利国又利家”等几幅高大的广告牌尤为醒目。另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通过在车站led显示屏和电视上滚动播出国务院“三农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宣传片,拟在《凤冈报》开设“统计之窗”专栏,以新华网凤冈站、凤呜高冈政务微信平台、广场厨窗等宣传平台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要求各乡镇集镇、各村居均使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制作相关内容的宣传标语进行宣传。

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自去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县农普办按照省、市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以抓好“三落实”为重点,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农普各个环节的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将我县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农业普查工作。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皖政秘〔20xx〕153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淮政秘〔20xx〕140号)下发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县长赵德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分别就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通知精神相继作出批示。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印发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濉政秘【20xx】115号)(下简称《通知》),对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布置到各镇(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同时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纳入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20xx年6月底前,各镇(园区)已全部发文并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统筹谋划,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农普“三落实”工作。

我县农普“三落实”工作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省、市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根据普查工作时间节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在机构组建、人员选聘、普查经费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为全县农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1.加强领导,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王永涛为副组长、15个县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全面组织协调农业普查工作,农普办下设综合协调与宣传执法组、调查指导与数据处理组、数据评估与资料开发组三个工作组。目前,13个镇(开发区)均已成立普查机构,村级农普工作组8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2.提前谋划,落实普查经费。在县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县农普办本着“应用尽用、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物价上涨、普查对象增加、普查设备投入、普查物资购买和普查表及宣传资料印制以及“两员”补贴提高等因素,科学编制县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并及时报批。目前,县政府已经同意拨付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585万元,其中:20xx年9月份已拨付120万元用于购买pda。

3.明确职责,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县农普办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抽调21名业务骨干,具体开展各项普查业务。各镇(园区)也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抽调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本次农普工作,并充分保障人员配备,为农普工作的稳步推进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各镇(园区)农普办根据普查工作任务相应配备不少于5人的普查工作人员,村级普查工作组配备不少于3人的普查工作人员。

这次农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当前我县农业普查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难。这次农业普查全县需选聘410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他们既要熟悉本地情况又要责任心强、既要有一定文化程度,又要能熟练使用pda,现在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两员”选聘难度较大。二是普查物资费用支出较大。由于这次省里不再统一配发农普物资,普查物资由各地自行解决,既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又使县农普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和我县农普工作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动普查工作重心向镇(园区)、村(居)转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农普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农普宣传工作会议,制定全县农普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普,使农普宣传工作逐步升温,为现场调查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农业普查业务知识培训。县农普办将按照省、市农普办统一要求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并结合我县情况,以县培训到镇村骨干,镇(园区)培训到普查员的培训模式全面开展普查业务知识培训。

三是组织好“两员”选聘工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基础。县镇农普办要按照“两员”选聘细则要求,认真组织选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的人员从事农普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农普各项准备工作。县农普办将根据普查进度,有计划、按步骤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普查物资筹备、清查摸底等准备工作,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农普工作涉及面广,普查指标多,时间跨度长,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县农普办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重视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农普各环节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以准确、完整、真实的普查数据向县委、县政府交上合格的答卷。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乡辖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6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xx〕47号)《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盐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乡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盐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成立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普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由统计站何思龙负责,农普办成员有:邱香、王安武、严世会、郎卫为、何小红。农普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下发的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乡狠抓落实,将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摆在重要位置,提前谋划部署,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认真分析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及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动员大会,对中里乡当前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学习文件,切实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了解农业普查主要工作流程,提早熟悉业务环节,提前进入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成立了由乡长韦威华任组长,人大主席陆丹丹、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朱长灵任副组长的全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办,朱长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3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农业普查的工作组,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资金保证是前提。对此,我乡根据区农普办统筹安排,普查工作经费及时落实,为按时保质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我乡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在乡统计办。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农业普查涉及各部门,覆盖面积大,为得到相关部门重视支持,我乡通过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宣传方式深入村屯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强调农业普查重要性,扩大农业普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农户了解普查目的和意义,了解如实提供普查信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我乡积极配合区统计局认真做好本辖区村民小组数、自然村数、农业人口数、农业用地、行政区划等基础数据的摸底工作,为下一阶段搞好普查小区划分和“两员”选定做准备。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的前期各项工作规划落实,按照流程安排,扎扎实实做好有关业务工作,为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20xx〕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xx年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xx〕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xx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xx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xx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1号)。20xx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

工作报告。

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德江县人民政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摸底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了进一步抓好摸准、摸实、摸完所有农业普查对象基础资料,县统计局组建了7个工作组,分赴全县21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普清查摸底督查指导工作,督查指导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组建、业务培训、基础资料收集、小区图划分、宣传及清查摸底工作质量、进度等。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大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四落实”不到位,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制度上墙没有落实,农普办人员更换不定,多数只有1-2人开展工作,分管领导不知道工作进度和开展情况,没有主动抓,没有亲自抓。

二是乡镇对摸底工作培训不到位,报表填报草率,村级工作组(3-5人)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三是农业核心指标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差异较大(正常情况比例为2:1),数据质量不高,存在闭门造车现象突出。

四是大部份乡镇摸底表没有录完,部分乡镇对入户摸底登记工作都还没有完成。

五是部分乡镇摸底起来的规模户(规模养殖户和规模种植户)数量为0,需要重点核实。

二、市农普办暗访督查反馈意见,要求我县进一步落实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大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微信、互联网和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营造好三农普工作氛围。

二是切实加强机构、人员配置以及对“两员”选聘和培训”。

三是切实集中人员力量抓好摸底表录入、审核、汇总、上报。

四是切实加强对核心指标把控,提高数据质量。具体做到“四个结合”,即要与统计年报、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和增比进位结合,提高数据质量。

五是切实加强对乡镇的督查、指导、通报、问责。

注意:时间要求:摸底汇总表上报县农普办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10日上午。摸底全部数据导入省农普办系统时间只有12月11日和13日两天时间导入。

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xx月xx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16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16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16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1号)。2016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况汇报

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底,金安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77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

2、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200万元,其中60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20万元pda增购经费,12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20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20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约10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政府四楼安排两间约4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3、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同时根据省市农普工作时间安排,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4、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5期,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1200份,农普宣传扇1000个,印制宣传横幅60条,出动农普宣传车2辆,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做好普查试点工作。6月下旬,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我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枣树回民村进行,全省各市及我市各县区、我区部分乡镇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共计170多人参加试点,试点期间,省普查办对普查方案、流程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详细的讲解,6月25日—7月10日,我区组织18名普查员和4名普查指导员对两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镇表进行了调查,经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等阶段工作,共调查普通农户1333户,规模户11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家。7月26日省普查办对我区普查试点数据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对在我区举办的'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次试点非常成功。

二、存在问题。

通过农普试点和前期的工作发现,以下问题将成为制约我区农业普查顺利开展的瓶颈制约因素:

1、经费筹措难。此次农业普查不同于以往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按照省农普办要求,县区财政除了要承担本级工作经费外,还有全额承担“两员”补贴以及增购的pda费用,初步估算我区财政需要拿出200余万元用于农业普查,其中“两员”补贴占到支出的大部分,当前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改造步伐较快,经费支出大,财政吃紧,经费争取难度较大。

2、普查员选聘难。此次农业普查采用pda调查方式采集数据,对普查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普查员一般要文化程度较高、能熟练操作电子产品,而目前农村年轻人普遍在外务工、求学,留在家中的基本都是老人、孩子和妇女,不能胜任普查员工作,在本次试点,两个试点村就无法选到足够数量的普查员,最后还是由镇普查办协调从该镇其他村选聘,在正式登记时,由于全区各村均要承担普查任务,普查员选聘将成为一个难题。

3、入户调查难。在此次试点中我们发现,农村有相当部分农户在附近的工厂上班,白天家中无人,虽然我们的普查员采用电话提前预约、晚上上门等手段,仍然有很多农户需要普查员多次上门才能完成调查任务,给普查工作造成大量的额外工作,还有部分农户家中青壮年外出务工,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对普查员询问的问题因理解困难或不了解情况而不能答复,也给普查工作造成困难。

4、普查指标多,上门登记时间长。此次普查试点各类表中设计的指标均较多,例如普查中最常用到的农户普查试点表,共有十一个大类约90个指标,而且部分指标的专业性较强,普查员需要花费时间向农户解释,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普查员完成一户调查任务大约需要40分钟,去除在路上的时间,每天大约只能调查5—6户,调查时间过长,按250户一个小区,正式调查时,普查员需要约5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调查任务。

三、几点建议。

一是由于此次普查对普查员素质要求比以往要高,普查占用的时间长、任务量大,因此要加大普查经费投入,提高“两员”补贴标准,特别是目前县区财政困难,“两员”补贴费用需要各级共同分担,不能简单地将经费推给县区,要县区自行解决。二是农业普查点多面广,涉及到全区20万农户和部分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于基层普查员来时pda是个新鲜事物,需要花时间去熟悉使用方法,耗费精力,建议在正式普查时同时使用pda调查和纸质表调查两种方式,便于基层灵活操作。三是针对此次普查要求普查员素质高、普查员数量大,选聘难的问题,建议市农普办能够以市农普领导组名义,发文鼓励基层政府将近年来新招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以及大学生村官参与到普查中来,充实普查员队伍。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xxxx年将启动的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常态后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郴州市统计局将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摆在突出位置,提前谋划部署,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及早汇报争取重视。11月初,新任黄胜发局长到位后,市农调队在黄局长上任的第一天便向他汇报了现阶段为我们为明年三农普所做的相关准备工作情况和农业普查工作的特点、重点及主要工作流程,使新局长对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有了大致认识。黄局长随即向市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评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雷晓达指示,市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做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阶段的工作;市政府将全力给予经费、宣传等方面的支持,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圆满完成。

二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关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态,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国家统计局下发试点方案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xx]42号)等文件精神,并与前两次农普进行比较,切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普查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尤其是农口部门。为得到相关部门重视支持,我们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强调农业普查重要性。与市农业委、市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联合调研时,我们结合当前工作强调农业普查重要性,获得他们认可;近日,在全市农口部门农业统计工作会议上,我局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专门宣传部署。

四是组建普查机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郴州实际,我市下发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郴政发]17号),成立了由雷晓达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雷银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是做好经费预算。三农普调查范围广、难度大、任务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局有关三农普经费预算培训会议精神、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借鉴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经验,做细做实做足经费预算,初步形成了涵盖印刷经费等十三方面的经费预算方案,起草了经费预算报告,并已经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了汇报、沟通。近日,xxxx年所需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已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在市普查办的精心指导下,稻田镇按照普查进度要求,积极宣传、加大投入,认真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稻田镇,下辖112个行政村,划分普查小区249个。常住居民25331户,其中23705户为本次农业普查对象,规模户达到11230户,符合普查条件的农业经营单位23家,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所有普查对象的入户普查、草表填写审核工作。

(一)认真宣传发动,迅速动员部署。

根据市政府、普查办工作日程安排,我镇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动员大会,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了解农业普查主要工作流程,提早熟悉业务环节,提前进入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普查队伍。

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明确了普查办各人员分工,制定了村级普查考核细则。按照上级要求和各村实际,112个村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文书为普查指导员的村级普查小组,并配备了普查员,共计344人。为确保本次农业普查覆盖率、准确率,我镇切实按照选聘标准保证普查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村级普查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三)多渠道宣传,落实经费保障。

通过下发《给普查户的一封信》、村内喇叭宣讲、拉横幅等方式在村中进行了宣传,镇普查办也利用集市集中宣传的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农业普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镇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清查摸底和普查汇总数据上报工作。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此,我镇划拨专项资金10万元,确保普查工作经费及时落实,为按时保质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虽然我镇在本次农业普查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特别是与普查难度相比,仍有很大不足,如在入户清查摸底和入户草表登记、填写过程中,出现了普查数据与常规数据有一定差距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村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对普查方案的熟悉熟练程度不够。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充实加强镇普查办人员力量,加强对村级两员指导力度,根据上周省普查办下发的《普查登记表重点检查内容》的通知要求,继续查疑补漏,应统尽统,确保数据质量;继续做好对草表的审核工作;高标准完成对pda操作员的选聘、培训工作,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下阶段农业普查各项任务,切实做好本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落实。

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区、开发区、街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xx】22号)文件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各地农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以副市长程少云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易春明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许金桥担任;副主任6名,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与培训指导组、数据处理组、遥感测量组、联络宣传组、执法检查组等6个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农业普查工作经费。为了保障全市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11月25日,市统计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的请示》,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普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三年工作经费预算308.56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市政府已经批准市级农业普查20xx年度经费预算按总预算的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已到位185万元。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并结合市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鄂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讨论稿)》,对1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将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讨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文件,下发至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遵照执行。

(一)农业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政府指导性文件,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梁子湖区农普机构正在组建之中。已组建机构的地方都能按市政府要求,由政府统一发文,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且由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的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其中: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20xx年分别预算了普查经费256.91万元、222.12万元、23.5万元和40万元;凤凰街办、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20xx年普查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鄂城区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之中。

(一)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普查工作。

(二)加强对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区街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办公室人员组织到位,乡镇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组建到位。

(三)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选取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的一个村开展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找出正式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和借鉴。